我苏网讯 运输烟草等需经国家专卖许可的货物、物品时,需办理相关准许运输证件,可有人为了利益动起了小心思,干起了违法违规的事情。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与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徐州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加强对街面、卡口、重点区域的巡逻检查力度,以实际行动维护县域交通安全。5月10日,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赵庄中队民警查获一辆跨省非法运输香烟的车辆,车内各类香烟共558条,总价值约1.68万元。
当晚19时许,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赵庄中队民警夜间执勤巡逻至518国道338公里处时,发现迎面驶来一辆车牌号为苏U1***9的银灰色车辆停停顿顿,形迹可疑,引起了执勤民警的注意,遂指挥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在询问的过程中,驾驶人洪某神情慌张,答非所问。经仔细检查,该车后备箱内整齐摆放各类品牌香烟共558条,市场价值约1.68万元人民币。洪某称此香烟是从山东菏泽曹县运往沛县的,且无法出具香烟运输相关手续和证件,属于非法运输香烟。
目前,该案已移交当地烟草专卖局处理。
交警提示:香烟属于国家烟草专卖商品,禁止私人随意运输,未经批准非法运输香烟,必定会受到法律的追究,市民不要铤而走险!
(来源:《零距离》记者/胡艳 编辑/李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