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苏州昆山巴城交警中队交警展开例行巡逻行驶到一处大桥处时,看到前方有一轿车驾驶员正向车窗外抛物。
巡逻人员向其喊话,请司机停止抛物行为,注意文明驾驶。
然而让交警没想到的是,这辆车在被喊话后竟摇摇摆摆驶向了交警大队的院子。
交警随即走上前正准备批评教育,但车内弥漫着一股酒味,司机的脸也很红。
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司机董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9mg/100ml,已达到饮酒驾驶标准。
经了解,董某午饭时喝了酒,自我感觉喝得不多,就心存侥幸开车回家,没想到因为车窗抛物被交警喊话。
他紧张之下,看见有个路口就直接拐了进去,但该“路口”正是交警大队的院门。
因董某已经达到饮酒驾驶标准,最终被处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罚款1000元的处罚。
(来源:南京零距离 编辑/沈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