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江苏省版权局公布了“2020年度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涵盖影视、图书、游戏、软件、网络文学等作品类型。
2019年初,“童话大王”郑渊洁向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实名举报两单位涉嫌销售盗版的《皮皮鲁总动员》系列图书。经查,这起案件涉及被侵权出版社21家,被侵权图书75种,总计达100多万册。2家被告单位和11名被告人形成了一条“在北京接单、在河北印刷、在淮安发货”的侵权链条。2020年11月,该案在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侵权单位和个人受到了应有的刑罚惩罚。
郑渊洁:“你要有文化实力,就必须有大量的原创,要是不保护知识产权的话,谁还会去原创。”
2020年江苏省共立侵权盗版案件390起,越来越多的人,注意保护自己的创造性成果,维权意识也越来越强。
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朝阳:“维权的成本相对来讲还是比较高的,维权的周期可能也比较长。从权利人的角度来讲,真正维权所取得的收益,成本和收益之间有时候显示出不对称,我们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已经比较重视,但某种程度上来讲,执法手段和执法机制上来讲,还有待于更完善的地方。”
【互联网技术导致侵权手段更加隐蔽 方式多样】
本次公布的案件中,游戏私服侵犯著作权案、侵犯手机游戏著作权案等案件,都是比较新型的侵权案件。专家表示,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侵权盗版的手段更加隐蔽、方式更加多样。比较常见的就是,微信公众号的持有者,往往未经他人许可或者没有标明文章出处,就把他人的文章转载到自己的公众号上,这也是一种侵权行为,而侵权人由于法律意识淡漠,并没意识到自己已经涉嫌违法。
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朝阳:“一家网站通过社交电商来推广自己的服务和产品,定期发布微信公众号里的文章。比如服务了哪些类型、对象,但是另一家网站也是同行,就每隔一天,只要前面这家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了文章,他就紧接着把这个文章像搬运工似的搬到自己网站上去。”
双方交涉未果,被侵权人就通过诉讼的方式来维权,直到此时侵权方才寻求和解,最终赔偿并赔礼道歉。
胡朝阳表示:“下载或抄袭他人微信公众号的文章,这样一些行为实际上是对他人作品的侵犯,因为微信公众号可以用来进行社交电商的辅助商品销售,所以这样一种行为涉及到版权侵权,但同时可能也涉及到不正当竞争。”
【新技术加持 打击侵权盗版的方法更先进】
胡教授认为,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一方面给侵权提供了新的方式、手段,但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打击侵权:“可以集中对一些比较高发的侵权领域,比如说一些院线的盗版、一些知名的作品、一些电影作品,对它上网的链接直接采取断链的方式,采取这样的行动,利用新的技术手段来进行打击,可以起到更好的作用。”
此外,互联网新技术的加持,也给打击侵权盗版提供了更多的方法。胡朝阳表示:“我们借助区块链的技术,直接可以把作品里面嵌入一些基本的数字指纹,这种数字指纹在第一次上传到网络进行公开的时候,就已经具有了原始的最早身份。在任何情况下,只要在互联网上传播都是可以进行溯源的。这样一种技术手段也可以来辅助打击侵权盗版的行为。”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汪舒、陈进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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