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首次为太湖岛屿立法!

2021年04月26日 06:55:49 | 来源:引力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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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太湖的保护与发展,苏州为生态岛立法。4月25日下午,苏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苏州市太湖生态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提出将太湖生态岛建设成为低碳、美丽、富裕、文明、和谐的生态示范岛。这是苏州首次以立法形式保护太湖岛屿的生态,在江苏省内也是先例,生态岛的“主体”就是大家非常熟悉的吴中区金庭西山岛。

  西山岛是全国淡水湖泊中面积最大的岛,是太湖健康生态系统维护的关键节点和生态屏障,也是长三角核心区重要生态服务功能的支撑地。2019年年底,金庭镇被列入苏州生态涵养发展实验区。2020年年底,立足于“沪苏同城化”、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大格局大背景,苏州提出要理清思路,准确定位,打响“太湖生态岛”品牌,不断提升旅游体验感和满意度。今年3月1日,江苏省“十四五”规划《纲要》正式对外公布,“支持苏州建设太湖生态岛”被纳入规划。太湖生态岛建设一次又一次迎来重大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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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围绕高标准建设太湖生态岛的需要,苏州坚持立法先行。《苏州市太湖生态岛条例》是苏州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计划中的第一个正式制定项目,也是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决定自主牵头起草的立法项目,通过“小切口”“小快灵”立法,提高立法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在打造太湖生态保护示范样本中更好地发挥立法的规范、保障、引领作用。苏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陈巧生介绍,这部《条例》旨在通过地方立法进一步明确太湖生态岛的地位,总结固化实践经验,以法治方式推动乡村振兴和民生保障,促进太湖生态岛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

北太湖

  《条例》规定了适用范围为金庭镇区域范围内的西山岛等二十七个太湖岛屿和水域,同时规定了太湖生态岛坚持的原则,并提出将太湖生态岛建设成为低碳、美丽、富裕、文明、和谐的生态示范岛。

吴中太湖

  《条例》重点突出了太湖生态岛的资源保护、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以及文化遗产和村落的保护和利用。要求进行动态监测,掌握太湖生态岛内的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水环境变化情况,及时预警生态风险。同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和传承,并对古建筑管理保护责任人的权利责任让渡作了探索性规定。

  陈巧生表示,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多次对长江保护和太湖保护作出重要指示。该《条例》的制定,将为苏州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新发展理念,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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