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第二中学小卖部
抢拍到手价320万的视频在网络流传
△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公示
拍卖结果公告显示
小卖部起拍价为68万
参拍者叫价频繁
有人一次加价5万元
一吕姓人士以320万元交易价格竞得
天价小卖部经营权引发网友热议
校园小卖部真的这么值钱吗?
据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拍卖门面的三年租赁经营权,门面面积约10平方米,起拍价68万,成交价格溢价率超过了370%。
而在该网站公示的该县另一所小学小卖部租赁权的拍卖公告中,位于新宁县金石镇新宁县藕塘小学校园三个校区内,经营面积共200多平米,租赁期限为3年的小卖部经营权,起拍价也为68万元,最终交易价为103万元。
由此可见新宁县第二中学小卖部的经营权拍卖价格的确异乎寻常。
据网友推算,在校的3000多名师生,在每个月上课的20余天里,平均每人每天去小卖部消费10元以上,小卖部才得以回本。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很难不担心,赚不到钱的商户会不会把主意打到他们的消费主力——学生身上。
在转让公告中提到,“买受人在承租经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确保经销食品质量,不售三无产品,不售过期产品;不向学生出售烟、酒、槟榔、打火机等危害学生货品;不得经营假冒伪劣商品;不得收留学生玩游戏、闲聊等。”
但在商家无法回本的情况下,很难保证商家不会以别的方式“薅羊毛”。合同中,在给商户部分限制后,同时也给出了巨大的利益空间——垄断。
根据公示的合同显示,内含保护性条款:“甲方应加强管理工作,不能在课间敞开大门,让有限的购买力流失”。
然而即便有此垄断条款,就能保证租户可以正常盈利吗?
据媒体报道,“新宁二中”是一所全封闭式管理学校,学生不能自由进出校园,小卖部是在校期间学生们唯一的购物选择。垄断的经营环境使商铺对商品品种和价格都有相当程度的操控力度,而学生很难有议价空间。
公开招标的做法没有错,但价高者得只是达到学校和经营者“双赢”,绝非考虑到学生群体的利益。很多网友质疑,租赁成本太高,会抬高商品价格和消费成本,学校是封闭的消费场所,最终很可能变成对学生的“收割”。
目前,新宁县教育局已叫停该招租事宜,并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等部门对该校办理小卖部公开招租情况启动全面调查,并将根据调查情况依法依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