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了今年第20期不合格食品抽查通告。本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639批次,涉及乳制品、方便食品、酒类、蔬菜制品、蛋制品、食用农产品和其他食品。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pcjsac.gsxt.gov.cn/。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33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苏州太仓市城厢镇好茄格食品商行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芜湖百疏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秘制萝卜,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二、连云港市灌云县谭兴明(新村农贸市场内)销售的虾蛄,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连云港市质量技术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三、苏州久森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天猫网(网店)销售的标称山东谷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酸奶果粒谷物燕麦片,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四、宿迁市宿豫区海品海鲜水产商行销售的梭子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连云港市质量技术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五、南京益生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1688网(网店)销售的标称青岛九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食品添加剂丙酸钠,标签-食品添加剂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六、淮安市盱眙周宝国水产门市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及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一、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防腐剂是指天然或合成的化学成分,用于加入食品以延迟微生物生长或化学变化引起的腐败。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糕点中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未严格控制各防腐剂的用量造成的。防腐剂使用不当会有一定副效应,长期过量摄入可能会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造成一定损害。
二、镉(以Cd计)
镉是食品中最常见的污染重金属元素之一,联合国环境规划署(DNFP)和国际职业卫生重金属委员会将镉列入重点研究的环境污染物,世界卫生组织(WHO)则将其作为优先研究的食品污染物。镉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长期大量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肾和骨骼损伤等。
三、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数较高,又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四、标签-食品添加剂
标签不符合 GB 29924-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要求,属于标签不合格。标签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部分食品添加剂企业只着眼于生产环节的质量管控,而忽视了标签标识在商品流通和使用领域的重要性和严谨性。
五、恩诺沙星
恩诺沙星属第三代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长期食用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在人体中蓄积,进而对人体机能产生危害,还可能使人体产生耐药性菌株。《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鱼的皮和肉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水产品中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产品上市销售时的药物残留量超标。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孙茂强 编辑/蒋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