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丰
(作者张丰,荔枝新闻特约评论员,资深媒体人,专栏作家;本文系荔枝新闻客户端、荔枝网独家约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3月23日,一个在杭州打工的20岁云南女孩小刘因为生活压力太大跳河自杀,幸运的是,她被民警及时救出,在民警的劝说下恢复了对生活的信心,被舅舅领回家。
这个“新闻”在两周后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因为人们了解到,小刘父母早就离异,家里还有两个妹妹和一个弟弟,“生活重担全部都压在她一个人的肩膀”,这也是她不堪重负的原因。
这让人想起正在热映的电影《我的姐姐》。在这部电影中,张子枫饰演的姐姐安然,被不公的命运纠缠。父母重男轻女,为了要一个男孩,谎报她身有残疾,“是个瘸子”,才获得了再次生育的机会。安然一直努力,最终到北京读研究生,就是为了摆脱自己的父母,眼看着她的“独立”就要成功了,父母却遇车祸身亡,于是她陷入了应该为自己考虑还是抚养弟弟的挣扎。
在一些人看来,这个来自云南的小刘姑娘,依稀就是一个现实版的“姐姐”。
电影中,“父母双亡”的叙事设置是为了制造戏剧冲突,把主人公逼入绝境,但是,发生在小刘身上的故事,证明电影情节确实来源于现实:现实中,确实有很多“姐姐”,承受着较重的责任。
所谓“长姐如母”。出于天性和本能,女孩子多半会对弟弟照顾有加。就亲情和责任感而言,姐姐在关照比自己年龄小的同辈人上,也被赋予了一定的责任和义务。“姐姐”是一个称呼,发出这个称呼的是自己的弟弟或妹妹,这说明“姐姐”天然是处于被动地位的。电影《我的姐姐》中,尽管主人公有着让人钦佩的独立精神,但叙事视角仍然是“弟弟”,这也是姐姐在本片中身份地位的一种写照和隐喻。
相比于“妻子”“母亲”等社会化身份,“姐姐”的身份更为复杂。这不是她们能自己决定的,父母生弟弟的时候也几乎不会和她们商量;而在相处的过程中,社会往往又会把亲情和道德责任捆绑在一起,让“反抗弟弟”变得艰难;有时候,“姐姐”这种身份还有某种迷惑性,它尊崇你为“强者”,让你“照顾弱者”,但是在权利结构上,又让你处在弱者地位。
在这则新闻里,为了抚养家里的两个妹妹和一个弟弟,作为姐姐的小刘付出过极为艰辛的努力。对现实中像小刘这样的姐姐,我们都要多加理解和鼓励,在她们奔向独立的过程中,不要指责她们“自私”,而是要想法创造出更多“做自己”的环境。如果“小刘们”挣得钱多留给自己一些,无论如何都是应该鼓励的。
这样的电影和新闻能够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多少说明在都市文化占主导的今天,一种更有利于姐姐的新文化已经开始有了影响力。实际上,不光是“姐姐”,“母亲”“妻子”这样的身份也一样,都需要破除某种观念的桎梏。当一个女性因为这样的身份焦虑而怀疑自己自私的时候,其实可能正是她独立的开始。
这并非孤立现实中的“姐姐”回家去揍弟弟一顿,而是相反:在能够做自己的时候,一个“姐姐”才能真正爱弟弟。姐姐和弟弟都是独立的个人,长大后的关系也会更加融洽,亲情也才能更加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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