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江苏省人社厅对江苏省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拟记大功个人和集体名单进行公示。
其中,泰州1名个人、2个集体入选,分别是↓↓↓
公示期:2021年4月6日至4月12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24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邮编:210024
联系电话:025-83236122(传真)、83236075
(来源: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