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酒价格不菲,市场上还不易买到。一些网络电商平台和商超放开茅台酒的销售,因终端价格远高于出厂价格,存在较大套利空间,于是不法分子瞄准了这块肥肉,干起了违法的勾当。近日,南通海安市人民法院就对一起茅台酒诈骗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被告人杨某与经营一家烟酒行的经销商贾某居住在同一小区。去年6月份,杨某利用当地商场积分兑换的方式,以每瓶1499元的价格购得两瓶茅台酒,随后,他将这两瓶酒以3800元的价格卖给了贾某。尝到了“甜头”之后,杨某开始动起了“歪”心思。
杨某谎称可以利用“电脑外挂”在茅台集团官网抢购茅台酒,通过向贾某发送微信截图、物流信息截图,诱骗被害人向其转账订购茅台酒。
为了获取贾某的信任,杨某还设置了了一个微信小号,冒充茅台集团的员工与贾某进行联系,并给贾某发送关于“订单”的截图。信以为真的贾某多次向杨某转账订购茅台酒。
自2020年6月26日起至2020年7月26日,杨某共骗得被害人贾某人民币共计1802900元。事实上,这些酒并没有发货给被害人贾某,而且被告人杨某根本没有能力使贾某获得这些酒。
非法获得的这些钱,很快就被杨某挥霍,案发后只退赔了被害人贾某10万多元。
南通海安市人民法院刑庭法官助理李芙蓉说,被告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因此对被告人杨某判处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责令被告人杨某继续退还被害人贾某损失人民币170万余元。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黄元 胡超 南通台/王瑞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