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对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一批法规进行了解读。
【打击非法金融活动 保护百姓“钱袋子”】
非法金融活动防范与处置,事关老百姓的资金安全。《江苏省地方金融条例》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未经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擅自从事金融业务活动。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要求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加强对用户发布信息的管理。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发布包含非法金融活动内容的广告。
【鼓励节地生态安葬 禁止建造或恢复宗族墓地】
《江苏省殡葬管理条例》,提倡和鼓励节地生态安葬、骨灰立体安葬、不保留骨灰和捐献遗体,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采取节地生态安葬的给予适当补贴。禁止在公墓以外的区域建造坟墓,禁止建造或恢复宗族墓地。公墓区域以外的已有坟墓不得进行重建、扩建、硬化处理。
【拓展合作社设立主体 优化扶持发展政策】
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措施,《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拓展了合作社设立主体、丰富成员出资形式、规范合作社登记管理,从财政支持、人才支持、金融服务等方面,细化了各项促进发展的扶持政策。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王敏 杨时盛 罗聪懿 编辑/张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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