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实现“十连增”

2021年03月31日 17:04:19 | 来源:一起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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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江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实现“十连增”。根据省人社厅部署,镇江市人社、财政两部门迅速组织实施,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70元提高到185元,今年三月底前调整发放到位。3月30日上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京口区红豆广场举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宣传活动。

  上午九点,京口区红豆广场前围了不少市民,他们前来了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今年70岁的张影影说,自己从企业退休已经快20年了,养老保险政策和自己的生活息息相关:“我原来退休的时候拿400 多块钱(退休金),现在拿将近3000块钱,涨就涨了2000多了。每年我们退休工资都在递增,老百姓还是挺满意的。”

  今年二月份,省人社厅、财政厅发文明确,从1月1号开始,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月160元提高到173元。市人社、财政两部门迅速组织实施,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70元提高到185元,每人每月增加15元,比省定最低标准高12元,3月底前调整发放到位。镇江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实现“十连增”。

  镇江市京口区人社局社保中心主任陈珑境介绍,本次宣传活动是市、区、街道三级联动,统一进行宣传。近年来,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我市居民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的知晓率较高,参保率逐年增长:“因为我们的居民养老保险分两块,一块是个人账户养老金,一块是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一般来说是政府每年进行调整, 60岁以上的老年人如果说他以前没参过保,可以直接参加我们的居民养老保险,直接享受基础养老金。如果说在60岁之前就已经参保,还有个人账户养老金,加上基础养老金会更高,所以说我们也鼓励在参加城镇职工保险以外的人群,如果经济条件有限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现在的保障水平也是逐年在上升的。”

  除提高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水平之外,市人社局严格按照省政府“即征即保、应保尽保”要求,市政府出台《关于市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规范被征地农民参保的审核、管理、落实工作,在全省率先实现退捕渔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100%,1476人16周岁以上的全部纳入社会保障;持续落实“三个100%”扶贫政策,1.08万建档立卡等贫困人口通过财政全额代缴保费186万元,1.99万人符合条件领取居民养老金待遇,新增人员实现应保尽保、动态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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