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市场监管局打击“活体河豚”买卖 切莫“拼死吃河豚”

2021年03月26日 19:53:57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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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蒌蒿满地芦芽短,正是河豚欲上时。”眼下正是吃河豚的好时节,但是按照有关规定,“活体河豚”禁止在市场上销售,今天,记者从常州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近日,有常州市民发现凌家塘市场有商户公然销售未经加工的河豚整鱼,不知道买回家吃安不安全,具体情况如何,一起来看记者调查。

  接到举报后,记者来到江苏凌家塘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水产区,随机走进其中一个店铺,就发现有活体河豚出售,“你好 ,这边还有河豚卖吗?有,要哪种的?这个大,六两多。”

  该经营户表示,他们家的河豚属于养殖的,毒性较低,但还是建议买回去不要自己加工。

  而这个市场,记者发现,经营活体河豚的远不止一家,随后,记者又走进了另一家店铺,看到有工作人员正在对河豚进行加工处理。

  据了解,因为处理毒素的要求,河豚必须是经过专业技术人员宰杀加工后才可出售,鲜活河豚直接售卖给消费者,存在巨大的风险,记者随即将这一情况向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管局做了反映。

  接到反映以后,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邹区分局工作人员赶到了凌家塘市场,开展执法检查。

  该经营户向常州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出示了检测报告以及进货凭证等材料,据执法人员现场核查,该经营户销售的是暗纹东方鲀,产地是广东。

  执法人员介绍,2016年9月5日, 国家农业部办公厅、国家食药监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有条件放开养殖红鳍东方鲀和养殖暗纹东方鲀加工经营的通知》,规定符合特定条件的企业可以进行河豚的养殖、加工和销售, 但该通知仍禁止经营养殖河豚活鱼和未经加工的河豚整鱼,禁止加工经营所有品种的野生河豚。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管局邹区副分局长徐科介绍:“检查下来情况是这个经营户违法经营河豚行为,已经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我们将立即立案深入调查,严肃处理。”

  河豚在沿江一带,一直是备受追捧的绝顶美味,有民间“拼死吃河豚”一说。特别是野生河豚,毒素更大,去年常州警方通过一起食客食用河豚中毒案入手,牵出一起长江非法捕捞野生河豚案。去年6月23号晚上,常州市新北区一家水产行老板符某组织一场饭局,符某亲自宰杀并烧了一锅河豚,食用后大部分人均出现了轻微的嘴唇发麻的情况,其中两人由于情况比较严重直接送医院治疗。

  两名中毒者称,他们是新北一家水产行老板符某的朋友,那顿河豚也是符某亲自下厨招待他们的。民警将老板符某传唤到派出所进行审查。符某交代,自己在上海的王某处,购买了23斤长江野生河豚,其中8斤多以5250元的价格卖掉了,剩下的便想做个人情就邀请朋友来吃,没想到因为烹饪时间过短导致朋友食用河豚中毒。目前,符某、王某已被法院判刑。

  如今,随着河豚养殖的增多,毒性也大大减少, 但如果是没有资质的经营者贩卖宰杀鲜活河豚, 也不能保证河豚安全无毒。在一些特色餐饮店,专门以河豚为主打食材的餐饮美食吸引了部分消费者尝鲜。记者调查后发现,一些餐饮企业在制作河豚的过程中,也仅仅是餐饮企业的工作人员在进行加工处理。

  对此,常州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真正安全的河豚,应当是从备案的养殖企业出来的河豚、经过正规加工处理后,进行预包装的,贴有明确标签标示,方可进入市场流通。那么,如何确定自己购买的河豚是安全的?根据要求,河豚加工产品应当包装,包装上附带可追溯二维码,并标明产品名称、执行标准、原料基地及加工企业名称和备案号、加工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检验合格信息等。河豚加工产品应使用统一式样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购买的时候注意观察上述信息。

  (来源:《零距离》记者/胡艳 编辑/汪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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