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民政厅近日出台新版《江苏省收养能力评估标准》,共设11类88个小项,包括收养动机、受教育程度和年龄、健康状况等内容。科学设计了收养人年龄限制指标,对年龄超过58周岁的收养人,不作提倡。《标准》强调,收养人必须接受送养人或登记机关定期跟踪回访,并明确了取消收养资格的11种情形。一旦发现收养申请人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有买卖、虐待或遗弃未成年人,存在酗酒、赌博等恶习的将立即终止收养评估,取消收养资格。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王敏 章斌炜 编辑/张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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