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章书院案”移送同省异市法院审判 律师:将主张新增罪名并继续提请民事赔偿

2021年03月25日 16:15:48 | 来源:荔枝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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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荔枝特报记者/李爱 

  3月24日,“豫章书院”非法拘禁案的被害人罗伟收到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寄送的改变管辖通知书。该通知书显示,该案已改由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审判。

(“豫章书院”非法拘禁案改由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审判 受访者供图)

  案件移送前,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同时致电告诉罗伟,案卷材料随后将退回至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由检察院移送至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再次提起公诉。3月25日,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告诉荔枝新闻,目前暂未收到移送的案卷材料,待收到材料后将依法推进。

(原豫章书院内部 受访者供图)

  早期受害学生持续提起诉讼  

  “豫章书院”全称为南昌市青山湖区豫章书院修身教育专修学校,于2013年5月16日创办成立,由吴军豹担任理事长,任伟强担任校长。2017年10月,该书院被曝出存在严重体罚、囚禁等问题,同年11月“豫章书院”终止办学。

  罗伟是“豫章书院”成立初期的受害学生之一,也是最早向公安机关报案的人。据罗伟自述,2013年9月3日晚,他被几名穿制服、自称警察的人员从家中带走,被关入“豫章书院小黑屋”禁闭七天,结束禁闭后在“豫章书院”接受“矫正教育”,期间多次遭受殴打、体罚,直至2014年元旦期间被父母接出。离开“豫章书院”后,罗伟经江西省精神卫生中心确诊为严重抑郁、心理中度异常。2017年,“豫章书院”丑闻曝光,罗伟于当年11月11日向南昌市公安局青山湖分局罗家派出所报案。

(2017年12月,公安机关对罗伟被非法拘禁案立案侦查  受访者供图)

  2020年1月13日,“豫章书院”理事长吴军豹、校长任伟强,以及3名教师(教官)张顺、屈文宽、陈宾等人涉嫌非法拘禁罪一案,由公安机关移送至青山湖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2020年4月29日,该案于南昌市青山湖区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罗伟及另外两名提起诉讼的受害学生陈某尧、周某博均未收到开庭审理通知。

  2020年7月,该案再次开庭审理,南昌市青山湖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吴军豹等5名被告人均构成非法拘禁罪,其中吴军豹被判刑二年十个月,任伟强被判刑二年七个月,张顺、屈文宽分别获刑一年十个月、十一个月,陈宾被免于刑事处罚。罗伟等民事诉讼原告人的民事赔偿、公开道歉等诉讼请求被悉数驳回。

  一审宣判后,原告人罗伟、陈某尧以及被告人张顺、屈文宽,均提出上诉。

(南昌市中级法院认定“原判事实不清”)

  2020年12月30日,南昌市中级法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裁定,认定此案“原判事实不清”,依法发回南昌市青山湖区法院重新审判。2021年3月,该案改由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法院审判。

  律师:将主张新罪名,继续提请民事赔偿

  罗伟原代理律师张程告诉荔枝新闻,在此次“豫章书院”非法拘禁案提起公诉前,其将协助向检察院提交相关法律意见书,在刑事裁定方面将主张招摇撞骗罪等新罪名。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张程指出,若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罪名经重新调查后认定成立,将可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刑罚将突破非法拘禁罪的三年刑期限制。

  在民事赔偿方面,张程表示将继续协助申请民事赔偿,目前正在准备相关材料证明。据荔枝新闻此前报道,“豫章书院”非法拘禁案一审前,罗伟向南昌市青山湖区法院递交附带民事起诉状,其中包含向被告人吴军豹、任伟强索要医疗费用赔偿2万元,法院对此予以驳回。张程认为,这一认定,事实不清、法律适用错误且程序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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