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钱找关系,托人走捷径”,生活中总有些人愿意听信这种说法。扬州江都的韦女士拜托一个所谓“领导秘书”处理纠纷,结果钱给了不少,事却没办成。报警后才发现,对方是个不折不扣的“冒牌货”。
报警人韦女士说:“把我们骗得团团转,心脏病都气出来。被他诈骗差不多有一年了,20万元没还。”
2020年3月,韦女士偶然结识了男子袁某。对方透露,自己曾是某国家机关领导的秘书,人脉很广。正巧,韦女士有个朋友正在为一笔700多万元的工程款闹纠纷。为了帮朋友解决问题,韦女士请袁某帮忙疏通关系,并给了对方20万元打点费。然而,事情始终没有进展,韦女士报了警。
警方查明,34岁的袁某是扬州高邮人,他虚构领导秘书身份,就是为了诈骗钱财。
南京人蔡先生在淮安经营一家公司,2018年,他因为经济纠纷,部分厂房、办公楼被法院拍卖。经朋友介绍,他认识了自称是纪委书记秘书的袁某。对方表示可以帮忙私下运作,挽回损失。
受害人蔡先生说:“袁某假称帮我解决厂房被侵占的案件。我们到北京去,桌上有很多人帮他圆场,帮他一起搭台唱戏,否则这个戏他唱不起来。”
蔡先生介绍,为了疏通关系,他先后给了袁某65万元。民警调查发现,袁某酒桌上邀请的所谓“领导”,其实都是托。
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新区派出所民警张炎说:“这是袁某经常使用的一种障眼法,当面打电话给某某领导。大家都醉醺醺的,听到在桌上打电话,谈到他的事情。对方说事情可以解决,没有问题。大家都信以为真。”
经查,袁某曾在北京打工,结识了一帮狐朋狗友,见他们“假冒公务员”骗取钱财,就开始有样学样。他上网查找跟自己同姓的机关领导,冒充他们的亲属或秘书,以帮助拉关系、解决问题等名头,先后诈骗了5名被害人,涉案金额超百万元。今年2月,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检察院对袁某提起公诉。检方认为,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审理后,最终判处袁某有期徒刑十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袁某违反了法律法规,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同时也要提醒大家,办事要走正常的流程和法律途径,千万不要听信他人,做出违法的事。
(武思思 周思 郑伟康 扬州公安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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