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颁布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最近,扬州市育才小学东区校颁布了具有本校特色的《育才小学东区校惩戒条例试行办法(讨论稿)》。明确了学校根据程度轻重,教育惩戒分为一般教育惩戒、较重教育惩戒和严重教育惩戒三类,并具体了惩戒手段。
罚站、停止集体活动、停学……
三类不同情况下的教育惩戒方法
“根据程度轻重,我们的教育惩戒分为一般教育惩戒、较重教育惩戒和严重教育惩戒三类。”育才小学东区校副校长高慧介绍。
据悉,一般教育惩戒由班级层面正常使用,针对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对违规违纪情节较为轻微的学生,教师可以当场实施以下教育惩戒:点名批评;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适当增加额外的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课后教导等。
而较重教育惩戒由学校层面个别使用,针对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情节较重或者经教师当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的,由教师报备学生部,可以实施以下教育惩戒,并应当及时告知家长:由学生部负责人予以训导;由学生部安排承担校内公益服务任务,安排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行为规则教育;暂停或者限制学生参加游览、校外集体活动以及其他外出集体活动等。
严重教育惩戒由学校层面慎重使用,针对小学高年级学生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的,由教师报备学生部,经学校行政会研究通过可以实施以下教育惩戒,并应当事先告知家长: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要求家长在家进行教育、管教;由法治副校长或者法治辅导员予以训诫;安排专门的课程或者教育场所,由社会工作者或者其他专业人员进行心理辅导、行为干预。对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经多次教育惩戒仍不改正的学生,学校可以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或者留校察看的纪律处分。
惩戒不是目的
惩戒后续工作很重要
“惩戒办法的出台,是引导孩子增强规则意识,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教育。”育才小学东区校校长赵华说。
赵华坦言,惩戒有点类似“双刃剑”,此前,一些老师对如何使用好这一手段心有余悸,在此次出台《办法》前,学校召开了多次教师、家长、学生座谈会,听取意见并修改。
“惩戒不是目的,我们允许孩子犯错,也给予孩子改正的机会。”赵华表示,学校非常重视教育惩戒后续工作,明确要求,教师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后,应当注重与学生的沟通和帮扶,对改正错误的学生及时予以表扬、鼓励。学生受到教育惩戒或者纪律处分后,能够诚恳认错、积极改正的,可以提前解除教育惩戒或者纪律处分。
同时,育才东区校明确了惩戒的红线,要求老师把握尺度。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应杜绝下列行为,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以及刻意孤立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辱骂或者以歧视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学生人格尊严;因个人或者少数人违规违纪行为而惩罚全体学生;因学业成绩而教育惩戒学生;因个人情绪、好恶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教育惩戒;指派学生对其他学生实施教育惩戒。
“惩戒是有用的,希望老师用好惩戒权,让孩子规规矩矩做人,成人成才。”育才东区校学生家长周雪丽说。






公安备案号:32010202010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