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富民强村帮促行动接续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 》。提出“十四五”时期,省级层面将“6+2”重点地区、12个重点县(区)作为重点帮促地区,将农村低收入人口和经济薄弱村作为重点帮促对象,定期监测评估,适时优化调整。通过构建农村低收入人口增收长效机制和经济薄弱村发展长效机制,落实帮促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加强对口支援和东西部协作。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王敏 夏敬栋 编辑/张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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