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首例袭警罪判决:男子被判一年半 加大惩处力度 袭警最高可判七年半

2021年03月21日 18:33:15 | 来源: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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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正式明确袭警罪。近日,南通市崇川法院对袭警罪作出了我省首例判决。

  “被告人谢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3500元,犯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谢某酒后驾驶轿车,撞到了地铁围栏立柱和道路护栏,事故发生后,车载系统自动报警。出警过程中被告人谢某某拒不配合酒精检测,采用拳打手抓等方式对出警民警进行殴打,增援民警抵达后,谢某仍不配合民警工作,采取拳打脚踹的方式对民警进行殴打。两名警务人员均构成轻微伤。 

  被告人谢某某说:“这是我喝过的最贵的酒,我真的挺后悔的,我也愿意承担相应的后果。”

  近期,由于酒后闹事而发生袭警案件并不在少数,在张家港,一名驾驶员酒后闯卡,撞伤了两名警务人员后弃车逃逸;3月11日,两名男子酒后从扬州汽车东站乘车,由于误了班车,在安检口闹事,其中一名男子借着酒劲对民警拳脚相加;3月8日,常州武进一名男子酒后无理取闹,多次袭击出警民警辅警;3月5日,淮安一名男子酒后驾车时遇到交警设卡检查,驾车撞开警车后逆向逃离现场。目前这些犯罪嫌疑人均因袭警罪被刑事拘留。法官表示,此次刑法修正案对“袭警罪”的惩处方面,从过去最高三年有期徒刑,提升到最高可判七年有期徒刑。

  南通市崇川法院刑庭员额法官陈程说:“ 只要暴力袭击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的都可能构成袭警罪,投掷冲击毁损警车等警用工具的也构成袭警罪。”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杨尔希、亓晨 南通台、南京台、淮安台、扬州台报道)

  (本条新闻版权归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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