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海事部门开出违反《长江保护法》首张罚单

2021年03月21日 11:18:54 | 来源:常州手机台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本月起,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3月18日,常州海事局依法开出了全市首张违反《长江保护法》的罚单。

  日前,常州海事局执法人员在对该市长江码头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泰州市某海运公司经营的一条货轮靠岸后,仍按照以往习惯采用柴油机自发电。而新颁布的《长江保护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具备岸电使用条件的船舶靠港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岸电。江苏常州海事局圩塘海巡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孙志彬介绍,不使用岸电的话,船舶使用燃油发电机会造成船舶尾气超标排放(污染环境)。

  执法人员发现,这条货轮停靠码头作业超过12小时,不但给环境造成了污染,而且还增加了成本。涉事货轮轮机长李凤鸣说,进入长江靠泊码头使用岸电是新的规定,可能在这方面我们有些沟通不是很顺畅。

  3月18日,执法人员对该船实施罚款32500元的行政处罚。江苏常州海事局圩塘海巡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孙志彬表示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贯彻《长江保护法》,推动船舶按规定使用岸电,使用清洁能源。

  (来源:常州手机台)

下载荔枝新闻APP客户端,随时随地看新闻!

layer
快乐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