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袭警罪正式入刑,配合警方依法执行职务,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可是,在现实生活中总有一些人视法律如儿戏,公然挑衅警察的权威。今天,记者从盐城警方获悉,近日大丰一女子因“袭警”被刑拘,成为盐城以身试法“第一例”。
事发当晚,大丰区公安局万盈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人赌博,值班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置,当场查获了正在赌博的骆某某等人。
民警按规定,清点赌资、核查人员身份时,骆某某妻子臧某某听闻丈夫赌博,情绪激动,企图冲入现场,维护现场秩序的辅警要求臧某某停止冲撞,配合执法,但臧某某不听劝阻,继续大声吵闹,听到吵闹声后,执法民警极力控制现场事态,依法告知臧某某其行为,已涉嫌阻碍执行职务,对其进行劝阻并带离现场,在此过程中,臧某某拒不配合,并用右手殴打民警面部,致使民警面部软组织挫伤流血,事发后臧某某不以为然,声称回头跟民警打个招呼道个歉就好,没什么大不了的,直到被刑拘以后,臧某某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
经相关部门介入,对事件进行认真核查,目前,臧某某因涉嫌袭警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零距离》记者/胡艳 编辑/国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