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南阳“弃宅进镇”报名申请第一天

2021年03月13日 17:40:02 | 来源:启东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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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1日起,南阳镇农户自愿弃宅进镇工作正式进入报名申请阶段,经过近一个月的宣传动员,当天上午9点,全镇29个村的报名通道同时开启,不少村民冒雨来到了所辖村村委会。 

  自建新房不如直接入住新房

  在东昌镇村村委会,一张标有“弃宅进镇报名处”标识的登记桌前,村民肖善平第一个在《南阳镇农户自愿弃宅进镇申请审批表》上填写了申请审批信息,并将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复印件一并交到了村干部手中。

  农历正月初八,肖善平来到村委会提出拆除老宅建新房的申请,他家的三间七芦头平房建于上世纪70年代,家中住了包括老母亲在内的4代7口人,孙子孙女的出生让这三间老平房拥挤不堪。这几年,老肖攒了点钱,打算在原宅基地自建一座两层楼房。

  听说了老肖的想法,东昌镇村党总支书记刘春英立即拿来镇上农民弃宅进镇的新政策向老肖做了一番宣传。没想到第二天一早,老肖就跑到村委会表示不建新房了,“当天晚上回家后就和家人商讨了一下,结果全家一致同意搬到镇上去住”,肖善平笑着说,“自建楼房需要耗费不少时间和精力,如今政府有了好政策,到镇上直接住新房,那样岂不更好”。

  闲置老宅置换崭新电梯房

  和肖善平不一样,村民郁云丹父母家的老宅将近20年没人居住了,自从在城区买了房子,郁云丹便随父母搬到了城里居住,如今家里添了宝宝,一家三代共同居住的房屋明显变得局促了。年初,在村网格群了解到弃宅进镇的政策后,郁云丹便和父母决定将老宅的两间破旧七芦头拆了,在镇上换一套新的电梯房。

  “父母年纪大了,电梯房挺适合他们的,而且离学校、医院、菜市场都很近”。为此,郁云丹特意冒雨从市区赶了过来,想着“早点报名,镇村会审通过后还能获得早选房的资格”。

  11日当天,东昌镇村共有23户村民提交了《自愿弃宅进镇申请审批表》。村党总支书记刘春英告诉记者,村里自去年腊月廿八广泛宣传动员后,不少村民在春节期间主动前来咨询。经过近一个月的摸底调查,全村共有40多户村民提前进行了预报名,“村民的反响强烈,接下来村里将进一步做好宣传和相关材料的审批工作,为有意愿弃宅进镇的村民做好服务工作”,刘春英表示。

  地理位置和价格很有吸引力

  下午4点,南阳镇富兴村村委会里,近20户村民有序填完了《申请审批表》,正等待村镇两级审批。村民季月兰家的两层楼房建了20多年,三年前丈夫去世后她便独自一人居住在老宅,这让在城里工作的儿子很不放心,然而回村看望母亲至少要开车40分钟,很不方便,“儿子想让我搬去城里和他们一起住,但他们的房子本就不大,被我拒绝了”,如今季月兰的烦恼终于解决了,“拆了老房子去南阳镇住新房子,到时儿子开车不到十分钟就能来看我了,十分方便”。

  常年在青海做生意的陆亚兵早有弃宅进镇的想法,这一次春节回启后他特意多待了几天,等到了正式报名申请,“老宅的3间七芦头总是都闲置着,只有逢年过节才会回来居住”,陆亚兵说,自己是个“不会种地的农民”,如今政府给出了这么多的优惠条件,不仅购房价格远低于市场价,拆除老房子还能另外得到一笔补偿款,何乐而不为呢?

  “镇上的商品房是否为大产权房?地段好不好?何时能交房……”富兴村党总支书记曹辉告诉记者,这些都是村民最关注的问题,村干部都会一一详细解释。如今,越来越多的村民有了弃宅进镇的想法,“但并不是所有人都符合弃宅进镇的政策范围,只能遗憾错过了”,曹辉说。

  据统计,截至3月8日,南阳镇共有458户村民提出弃宅进镇意向;3月11日报名第一天,已有170户村民正式填写《申请审批表》。首批产权住房建设地点为南阳镇人民路西侧路北、启运上城东南侧、南阳幼儿园西侧核心区域。

  “报名申请将于4月10日截止,为期一个月时间。从目前的推进情况看,群众反响热烈”,南阳镇副镇长沈风华介绍,下一阶段该镇将根据既定规划部署,4月11日至5月10日进入旧宅拆除复垦阶段,5月11日至6月底完成申报入库;与此同时,商品房建设总体规划已初步形成,相关土地建设手续报批工作正在有序落实,“争取在下半年开工建设,让自愿弃宅进镇的农户早日进镇住上新房”,沈风华信心满满。

  相关链接

  为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配置方式,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动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南阳镇根据全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该镇实际,出台了《关于鼓励和支持农户弃宅进镇的指导意见(试行)》,以农户自愿、公平公开为原则,鼓励广大农民弃宅进镇。

  《意见》规定,南阳镇农村住宅置换城镇产权住房的置换对象为该镇所辖行政村中有合法宅基地且符合拆旧挂钩入库条件,自愿放弃农村宅基地并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拆除全部住房、附房并复耕到位的农户以及符合条件的非农户。弃宅进镇农户购房价格享受政府指导价,原拆除房屋按规定享受经济补偿,补偿款一律抵算购房款,过渡期间由政府支付过渡费。同时,弃宅进镇农户不改变其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其它待遇不变。

  因地制宜、量体裁衣,南阳镇创新实践“弃宅进镇”新举措,拉开了全市各镇区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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