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月12日获悉,常州市自去年10月起启动开展住宅小区业主公共收益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执法检查,到目前首批已检查了弘阳上城、九洲新世界、路劲城市花园等100个住宅小区,覆盖全市24万余户居民。
城市住宅小区业主公共收益,主要是指小区公共部分进行经营所获得的收益,包括广告、停车位、摊位租赁、物业管理用房等收益,都应归于全体业主所有。该公共收益管理与使用是否规范、有序,一直是百姓关注的重点与焦点,事关整个小区日常监管与运行,是基层社会治理中“难啃”的硬骨头。
业主公共收益在部分小区未能悉数合规使用,主要有三大成因:一是小区业主对“公共收益”概念不清,权利主张意识不强,以致疏于监管;二是“公共收益”代管主体失责,把“明白钱”变成了一笔“糊涂账”,无形中滋生了灰色利益链;三是日常监管与行政执法协同不一,导致监管存在盲区,源头追责成为难题。
依据《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市城管局以问题为导向,对准公众关注焦点,深入摸排调研,科学谋划施策方案,对市区范围内2008年以后交付的所有商品住宅小区,采用“331”方式,即在3年内,分3批,每批100个小区全面展开专项执法检查,由市、区城管行政执法人员交叉组队,分5组带着专业审计人员进驻新北、天宁、钟楼、武进、常州经开区等住宅小区,开展现场综合检查。
首批专项执法检查,共发现物业企业涉嫌未将公共收益单独列账等问题线索有289个,下一步都将移交相关部门逐一进行解决。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专项执法检查,要盘活一笔‘钱’,激发万家‘能’,唤醒小区业主自治意识,强化共建共管理念,促进业主‘自循环’、畅通小区‘内循环’、推动基层社会治理‘良循环’,真正打通文明创建‘经络’,助力城市管理精细化。”
(来源:常州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