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院发布典型案例 教您遇到消费纠纷如何维权

2021年03月12日 22:06:29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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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记者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去年全市法院共受理消费者权益纠纷一审案件1736件,同比上升了10.7%,案件涉及到网购纠纷、医疗美容、教育培训、健身服务等多个领域。从上千个案件中,法院选出了10个典型案件在315前夕发布,教大家在生活中遇到消费纠纷怎么维权。

  数据显示,2020年南京全市法院新收的网购合同纠纷案277件,其中有部分案件涉及到了未成年人。去年5月份,南京市民吴某发现15岁的儿子龙某,拿家里的钱偷偷在某网购平台上购买了一部6000多元的高档手机。随后,吴某与网购平台进行沟通,说明孩子是在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的,要求退货。但网购平台以手机无质量问题拒绝处理。于是吴某将这家网购平台告上了法院。

  南京鼓楼区人民法院速裁庭庭长孙军介绍,“这起案件中,未成年网购手机他有一定的过失,没有跟家长商量,家长的监管也存在一定的疏漏,我们认为,平台的过错主要在平台在交涉投诉时,不仅要考虑是否存在质量问题,还要考虑到这个交易主体,没有要求它在交易时就核实,但监护人提出异议了它有义务核实”。

  最终法院认定龙某网购高档手机,超出了他的认知能力,并且没有得到监护人的同意、追认,属于无效合同,法院判决原告退还手机,网购平台退还货款4200元。吴某因监管失责承担了手机的部分贬损费用。法官提醒,如果家长发现孩子私自购买了大额商品,要及时向商家反馈。南京鼓楼区人民法院速裁庭庭长孙军介绍,“家长发现了这样的情况,要与商家进行较为详细的一个沟通,讲明是未成年人独立的一个行为,作为监护人你要明确表示你不追认,要求退款退货。在售后处理过程中有时间差,这一时间差意味价值进一步贬损,所以我们提醒家长如果有这种情形要尽快第一时间进行沟通”。

  此外,医疗整容类纠纷这几年也居高不下。今天,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中认可了,为美化外观购买整形美容项目的群体是消费者,因此适用消法,当美容机构超过资质范围开展美容活动造成损害的,要予以三倍赔偿。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崔民介绍,“消费者购买大宗商品,要按照规定签订合同,小件商品也要保留好证据,比如现在电子支付很普及,转账记录就是凭证。当然,大家要选择正规商家,不要贪图便宜去选没有资质商家,自己本身也要有一定的审慎消费意识”。

  市民遇到消费纠纷,可以拨打12315寻求帮助,也可以到法院起诉维权。

  (来源:《零距离》记者/刘舒 编辑/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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