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印发,《实施意见》将劳动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作为学生评优评先、毕业升学的重要参考或依据。
《实施意见》要求,根据年龄段特点,引导孩子尽可能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鼓励孩子利用双休日或节假日参与劳动,确保中小学生每周家庭劳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每年有针对性地学会1至2项生活技能。依托城乡社区教育机构、青少年宫、家风家教实践基地等,建立家庭劳动教育指导服务站点,通过多种形式引导家长掌握开展家庭劳动教育的方式方法。
《实施意见》提出,分段实施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小学、初中劳动教育课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普通高中不少于6个必修学分;职业院校要将劳动教育融入专业课程体系,劳动专题教育必修课不少于16学时;普通高等学校要将劳动教育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明确主要依托课程。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王尧、沈杨、亓晨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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