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上午,灌南县人民法院灌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的法官们前往新民村司法执行基地,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因失火引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10余名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50余名村民,以及部分当地社区矫正人员在现场旁听该案庭审,2000余名当地中、小学校的师生在线旁听。
2019年9月22日下午,被告人仰某携带火种、纸钱等与其姐姐哥哥一起至花果山街道一处山林为逝去的亲人烧纸祭奠。在挑火引火时,火星掉落,引燃周围落叶、灌木丛,进而引发花果山周边大面积山林被烧。
经鉴定,过火林地面积37亩,烧死树木1100余株,过火杂竹林面积21亩,受灾树木材积近24立方米。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三被告承担赔偿损失、修复环境、赔礼道歉等责任。
经审理,法庭当庭以失火罪判处被告人仰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判令仰某等三名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连带赔偿生态环境损失39万余元,并在涉案地块补种1500株黑松和500株朴树,营造混交林,验收时保存率达到90%以上。
庭审结束后,旁听庭审的村民们表示:“法院来村里开庭不是第一次,但没想到上坟引发火灾后果这么严重,以后上坟可得当心了!”
线上旁听庭审的灌南县张店小学学生范雨彤表示,要将自己今天看到的庭审内容分享给父母,今年和他们一起文明上坟,安全上坟。
在审理该案时,法庭就检察机关提交的生态环境效益损失及修复报告进行实质化审查,并在庭审中践行专业化审判理念。
庭前,法庭组织召开由公益诉讼起诉人、评估报告出具方、法庭邀请的林业专家参加的论证会,经过辩论式技术论证,评估报告出具方依据过火林地实际年净生产力重新对固碳释氧等生态效益损失进行评估,从生态服务损失及恢复费用两方面对原评估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
当日庭审中,评估报告出具人作为专家证人出庭接受各方询问,就损害评估办法、栽植树种的规格及养护要求做了专业阐释。各被告对损害评估及修复报告的科学性、合理性均无异议。
法庭结合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诉讼请求和各被告修复意愿,同时鉴于各被告已就生态环境效益损失部分交纳了足额的生态修复金,采取“金钱赔偿+劳务代偿+保证金”三者相结合的方式,依法作出上述判决,保证受损生态环境得以实质化修复。
灌河环资法庭庭长蒯舒在接受采访时说:“这样的下村巡回审判很受村民欢迎,法庭邀请的林业专家答疑解惑的同时,也促进判决更有说服力、更加科学,体现出环资审判既接地气又显专业。”
(来源:《零距离》记者/胡艳 编辑/高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