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经济发起 基层党建引领 江苏如东新型合作农场孕育金色“希望”

2021年03月08日 11:39:22 | 来源:如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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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别人可能看不上这几十块钱,但这是我们农民拿到的红利,有特别的意义。”近日,江苏省如东县双甸镇石甸社区召开希望农地股份专业合作社首次土地入股分红大会,面对每亩土地27元的分红,社员代表在发言时这样吐露心声。

  分红标志着合作社作为一个经济体实现了盈利,为党委政府推动发展合作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实施提供了生动实践,展现了美好希望。

  用新的方法,蹚出路子

  所谓新型合作农场,就是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发起、农民自愿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参股,成立农地股份专业合作社,联结村干部、农场经营者以及广大农户,共同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一种新型经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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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甸社区是纯农业村,也是经济薄弱村,2013年,这里村营收入仅10多万元。2015年,从出租土地种西瓜开始,社区开启了土地流转的破冰之路。到2018年,乘着政策的东风,如东县希望农地股份专业合作社组建成立。

  通过合作社发展合作农场,对村集体的好处显而易见。社区负责人吴曙春说,一是可以解决今后农村“谁种地”的问题,二是壮大村集体资产,三是增加农民的经济收入。不过,具体如何落地,政策并没有给出答案,而是要各地自主选择合作社的发展模式和管理方式。

  石甸社区先后完善了田间道路、沟渠、泵站等基础设施,在合作社项目区新增泵站两座,新修田间道路10多公里、新建硬质渠20条,每块地之间建成了机耕路。将流转土地分为4个片区进行耕种,采取统一供种、统一农资供应、统一耕种、统一收割、统一管理。每个片区聘请一名种田能人加两名村干部共同负责田间管理和矛盾调解。合作社对管理者采取产量约定,小麦产量达到680斤/亩、水稻产量达到1150斤/亩的,每人给予5万元报酬。如果因管理不善,造成歉收减产,未达到约定目标,则要赔偿损失额的40%;超出产量部分的,按20%的比例分成。此外,在种好传统稻麦的同时,合作社还积极探索稻虾共养、草莓育苗等新的生产种植模式。

  新的生产方式有效调动起村民参与的积极性,到目前,合作社拥有成员395名,流转土地面积3800亩,占全居确权耕地面积的四分之三以上,年纯利润达到50万元,实现了全县范围内发展新型合作农场的最佳盈利水平。

  靠好的干部,托稳盘子

  石甸社区新型合作农场由社区“两委”发起,农民以土地参股,组建合作社进行集体耕种,社区党委书记兼任合作社理事长。这一模式看起来并无特别之处,但它绕过了种粮大户。也就是说,在2018年合作社正式成立时,村民的土地并没有集中流转给个人,而当时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已是各地发展土地规模经营的主流形式,这就意味着社区2015年甫一开始推动土地流转,走的就是相对独立的路子。

  “虽然不少地方都在发展家庭农场,但遇上市场行情低迷或者自然灾害,一些承包大户便会压低土地流转价格甚至毁约,外地老板可能会撂挑子‘跑路’”。吴曙春说,从消极一面看,土地由村集体接手,可以避免这些问题,即使经营不善,也不会出现损害农民利益的情况。从积极一面看,在同等盈利条件下,社区给农民的土地流转费更高,平均每亩较种粮大户给出的费用高出200至300元。

  没有社会力量,增加的是村干部的负担。每到收获时节,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社区所有干部都要利用休息时间参与收割作业,确保颗粒归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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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农民而言,土地流转土地带来的忧虑,并非仅凭干部出面便足以打消。老党员孙光和回忆,当时土地流转刚刚启动,干部费了很大的劲,才动员出800亩土地租出去种西瓜,但两年后承包人以西瓜不能重茬为由退出种植。为了兑现流转费不断档的承诺,党委书记吴曙春通过招标接手过去。“西瓜地里的沟沟塘塘,书记自掏腰包进行平整,再把土地转让给村集体,他个人贴进去20多万。”孙光和说,从那以后,村民向村集体流转土地有了“一百个放心”,一举稳定了人心。

  以新的机制,走好步子

  村集体领办新型合作农场,真正发挥了托底保障作用,对低收入群众来说,增收效应尤其明显。社区19组村民孙夕彬过去是贫困户,因需照顾年迈的母亲和脑瘫的儿子,不便外出打工,只能守着家中的几亩地,一年挣不了几个钱。“现在土地流转出去后,我还在合作社打工,每年有好几万元收入,生活大有变化。”

  带领群众脱贫致富,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是合作社成立的原始目的,但当合作社达到一定规模,与更多村民产生利益关联时,它便演化为推进基层治理的新载体。通过发展合作社来增加营收、改善民生,可有效维护农村稳定,而缔结农村组织成员间的稳固关系,又能反过来促进合作社的发展。通过何种机制实现这一目标,是加强基层治理的新命题。石甸社区运用“党建+合作社”模式,在这方面做了积极探索。

  “要不要在合作社成立党支部,这是社区党委一开始的困惑。”吴曙春说。有人提出,合作社是独立的经济主体,与社区党委工作不能混为一谈。“合作社是由农民自愿组建的互助性合作组织,在成立党支部问题上我们坚持循序渐进,充分尊重社员意愿,最终得到了群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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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在党支部引领下的农村利益联结机制,对党员实行“双重管理”,不仅理顺了社区党组织与合作社党组织的关系,更使具有双重身份的党员在参与社区党委决策时代表合作社利益,参与合作社党支部决策时又代表社区和村民利益,激发了农村党员和党组织活力。

  2019年,浙江一草莓育苗项目找到合作社,希望一次性流转百余亩土地落户。在此之前,该项目已辗转多地,但别的地方或因土地拿不出来,或因对专业草莓育苗缺乏了解,合作久拖未决。经党支部研究,合作社果断签约。项目只育苗、不种果、主打出口,虽属新生事物,但亩均毛利润达3万元。在合作社获取收益之外,村民只要愿意皆可前往帮工,每人每天工资约80元,日做日结,干脆实惠。合作社则举全社之力做好水电配套服务,项目至今运营良好。

  “把党组织的政治优势与合作社的技术、信息、资金、市场优势结合起来,创造力是无穷的。”双甸镇党委书记潘飞说,目前这家合作社正打造样板田和新品种示范地,还准备涉足粮食深加工、注册自有品牌,这些创新实践一方面加速推动着农业现代化发展,另一方面,则为基层党组织发挥作用提供了非常具体的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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