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长航公安联合镇江市渔政支队、金山地区检察院,在镇江港务集团码头开展增殖放流,30余万尾鱼苗成功放流入长江,用实际行动修复长江水域生态环境。

上午十点半,在港务集团集装箱码头,放流活动正式开始,工作人员解开袋扣,密密麻麻的鱼苗顺水奔涌而出,转瞬消失于江面,此次放流向长江投放白鲢、花鲢等鱼苗共计30万尾,价值10余万元。

镇江市渔政监督支队支队长 高成洪:这个季节一是温度比较低,第二个这个时候鱼苗规格也比较大,基本上都在十公分以上,存活率应该是比较高的。
据了解,本次投放的鱼苗,由2020年长航公安镇江分局破获的,公安部督办"7.31"系列非法捕捞案中的9名当事人出资购买。去年7月初,长航公安镇江分局民警通过一起非法采矿案中获得的线索,一举破获5个非法捕捞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2人,涉及非法捕捞案件84起,嫌疑人非法获利近40万元。

长航公安镇江分局镇江派出所所长 王伟:这9个人相当于自己买鱼自己吃的人,也没有用于饭店加工,也没有获利,触犯的刑法相对于比较轻,这种情况下他们自己申请,对他们的行为过错想弥补。
非法捕捞案件当事人:江鲜是比较好吃,大家都喜欢,但是我们也不知道买江鲜会犯法,现在我们已经知道错了。
镇江市金山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吴爱民:今天在这里面进行增殖放流,也是他们认罪悔罪的表现之一,同时对长江生态的恢复起到一定的作用。

这些经过科学筛选后放生的鱼苗,将有益于改善长江水质、增强食物链稳定性,丰富生物多样性。据了解,本月起《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作为我国第一部流域法,对于长江保护,具有重要意义,相关部门也提醒广大群众,一定要注意对水生生物资源的爱护,禁渔期间不要进行捕捞、电鱼、毒鱼等非法活动,共同保护我们的母亲河。






公安备案号:32010202010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