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最高法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成立的有关情况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据悉,最高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已于3月2日正式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主任杨万明担任办公室主任,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沈亮为常务副主任。
近5年超2.4万人
因拐卖、猥亵儿童等被惩处
“针对近年来社会关切的杀害、性侵、拐卖、虐待未成年人,校园欺凌以及利用网络实施的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犯罪行为,人民法院坚决依法严惩,对挑战法律和社会伦理底线、性质恶劣的重大犯罪,该判处重刑乃至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绝不姑息。”杨万明说,自2016年至2020年,全国法院依法审理拐卖、猥亵儿童及组织儿童乞讨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24035件,惩处罪犯24386人。
2016年至2020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结的涉及未成年人抚养、监护、探望等民事案件120多万件,充分保障了未成年人的民事权利。
他说,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从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综合运用社会观护、心理疏导、司法救助、诉讼教育引导等制度,依法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充分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
围绕低龄儿童犯罪等
加强少年审判问题研究
杨万明说,最高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不是一个松散性、临时性的议事协调机构,而是一项层级高、职能实、成员相对固定的重要工作机制。主要负责综合统筹未成年人审判指导、参与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管理、协调开展未成年人案件巡回审判等工作。
他提到,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成立后,将抓紧研究制定各项制度,认真组织实施好各项工作。
“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要有效整合少年审判工作力量,设立工作规则和运行制度,要会同审管办等部门做好对涉未成年人案件的专项统计、单独考核等工作。”
杨万明说,切实强化对全国少年法庭工作的统筹协调、统一指导,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在全国法院形成示范效应,充分发挥未成年人审判的既往优势,坚持并巩固已有的经验成果,推动全国少年法庭工作再上新台阶。
他提到,要加强对未成年人案件问题的调查研究。
要围绕低龄儿童犯罪、性侵儿童、拐卖儿童、校园欺凌、虐待儿童、留守儿童监护、儿童信息安全等社会关注的问题、司法实践反映的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少年审判问题研究。
及时修改或者制定新的司法解释、司法政策,适时发布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通过强化审判指导,统一裁判尺度,确保每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的裁判彰显公平正义,符合人民期待。
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坚决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副主任何莉说,对未成年人犯罪,始终坚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同时注意体现“宽容包容但不纵容”的精神,在判前、判中及判后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
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从严从重惩处,有效震慑犯罪,为未成年人营造安全、健康、文明的成长环境。
她说,近期,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先后修订,这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提供了更加坚强的法律制度保障,同时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今年,围绕修订后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将组织和指导各地法院开展一系列业务培训、法制宣传等活动;围绕《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刑事责任年龄的局部调整和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相关条款的修订,结合社会反映的热点问题、实践反映的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研究,通过制定司法解释、司法政策或者发布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及时给予有效指导。
她提到,“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已经着手起草强奸、猥亵儿童犯罪的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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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直播打赏
父母能否要求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副主任郑学林说,随着智能手机和移动支付方式的广泛应用,未成年人直播打赏、虚拟充值消费等导致的纠纷屡见不鲜。
“尤其是未成年人使用成年亲属账号作出的打赏、购买等行为的合同效力如何认定,引起社会热议。”
他说,司法实践中涉及到的网络打赏、网络游戏的纠纷,多数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也就是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这些人在网络进行游戏或者进行打赏时,有的几千、几万,这显然与其年龄和智力水平不相适应。在未得到法定代理人追认的情况下,其行为应当是无效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对未成年人参与网络付费游戏和网络打赏纠纷提供了规则指引。
意见明确,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该规定更多地考量了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同时引导网络公司进一步强化社会责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网络环境。(记者 孟亚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