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型农村社区治理与服务的意见 》,提出健全治理、服务、保障三大体系共12项政策措施,切实提高乡村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保障水平。
《意见》提出,全省农村社区要进一步加强服务设施配套,按照每百户居民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提高新型农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水平,居民服务和活动空间不低于70%,并统筹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和文化广场等设施建设。完善社区服务功能,健全省市县乡村五级基本服务网络,设立社区帮困基金、"救急难"互助会等,加强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关爱服务。同时,创新农村社区治理服务方式,完善"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治理机制,将治理服务触角延伸到网格、楼栋。
《意见》明确,到2025年,江苏新型农村社区治理制度要更加完善,群众的幸福感、参与度、满意度显著提升,网格服务管理满意度达90%,居民议事协商机构覆盖率达100%。到2035年,江苏新型农村社区治理服务的政策制度成熟定型,基本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王敏、郑凌、高涵、周雷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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