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法院一案例被评为2020年江苏法院破产审判典型案例

2021年02月27日 10:56:39 | 来源:一起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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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江苏高院公布了2020年江苏法院破产审判典型案例,来自扬中的两家公司破产清算案榜上有名,而这也是镇江法院第四次入选江苏法院破产审判典型案例。

  记者从法院了解到,在扬中有两家新型材料生产企业,近年来,受环保监管政策收紧、行业竞争加剧以及自身盲目扩张、经营不善等因素影响,两家企业先后进入破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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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 朱卫芳:

  这两家企业遗留下来大量环境有害物,其中,有存放有危化品、危险废物、固体废物等等600多吨,这些固体废物离长江仅400多米,破产企业的环境有害物处置稍有不慎,就可能对长江生态环境造成巨大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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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受理后,了解到两家企业存在大量危化品和固废物并有可能对长江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第一时间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报告。

  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 朱卫芳:

  向管理人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对长江沿岸生态环境造成污染的潜在风险进行必要的评估积极协调联络自然资源和规划、环保、公安等政府部门,明确职能分工,依法高效对这些固化物固进行移除工作,确保处置工作合法合规。

  本案是人民法院在破产审判中贯彻绿色原则的典型案例。破产审判,不仅只是淘汰落后产能、推动转型升级,还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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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 朱卫芳:

  我们法院把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摆在破产审判的优先位置,加强府院协调联动,全程指导、帮助、监督管理人开展危化品、危险废物、固体废物处置,通过安全、合法、低成本的处置,取得了保护长江沿岸生态环境和保障债权人利益相统一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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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镇江法院的相关做法还被写入了2020年度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破产审判案件关系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稳定,近年来,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产业强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镇江市两级法院大胆创新破产审判机制,探索建立"制度化管理,市场化运行"破产管理审判模式,打造出了独具一格的"镇江样本",取得了"培育发展新动能"的积极成果。

  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 朱卫芳:

  近几年来,我们持续出台专门文件规范破产审判,逐步形成以破产案件审判流程节点管理规范、破产涉税问题处理、破产管理人个案考评和年度考评等为主要内容的镇江破产审判"8+2"工作机制,为优质高效办理破产案件奠定了制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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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以来,镇江法院按照去年该项指标的评价情况,突出强化清理长期未结破产案件,召开全市法院破产案件推进会,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按照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要求,细化全市法院目标任务。

  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 朱卫芳:

  去年2月,市政府根据市中院的建议发布《关于创设"破产资产池"推动资源优化利用的实施意见》,该制度系全省首创,在全国领先,为加快推动破产资产变现或重整,服务镇江经济"跑起来"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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