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男性人身安全保护令,别让性别刻板印象带歪了楼|荔枝时评

2021年02月26日 14:36:57 | 来源:荔枝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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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白晶晶

  (作者白晶晶,荔枝新闻特约评论员,资深新闻工作者;本文系荔枝新闻客户端、荔枝网独家约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不仅是女性,男性若受到家庭暴力也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维护个人权益。近日,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发出了男性人身安全保护令,通过法律手段,让申请人赵某免受妻子的人身伤害。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或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

  从本案细节来看,及时签发保护令确实很有必要。去年11月妻子高某用刀将丈夫赵某的头部砍伤。今年2月高某又将赵某肩部砍伤。夫妻间因家庭琐事纠纷,竟闹到两度持刀伤人的地步。可以想见,如果公权力不及时介入,双方矛盾很可能进一步激化,甚至发生恶性伤害。

  “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被视为阻挡家暴的一道“防火墙”。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我国就以立法形式建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

  司法实践中,也已经有不少受害者运用“保护令”维护自身权益,敢于向家庭暴力说“不”。早在2019年,温州苍南县和吉林省长春市分别制发过男性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当时也引发舆论热议。

  男性人身安全保护令,一改家暴受害者都是女性的固有印象,注定搅动舆论一池春水。网友纷纷跟帖留言,“性别一换,评论过万”。还有人拿地域说事儿,“川渝‘耙耳朵’是出了名的,男人挨打很常见,在我们南方老家,《反家庭暴力法》是保护男人的。”

  诚然,在传统观念中,家暴的受害者更多是女性。现实生活中,不少女性遭受配偶的侮辱谩骂、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经济控制,无处言说。然而,家暴面前又岂分男女?只盯着“多少男性被家暴”“多少女性被家暴”,拿性别说事,只会消解严肃话题的意义。

  一段不幸的婚姻关系中,无论男女,都可能被习惯性施虐的配偶拉进家暴的深渊,又因为耻于让他人知晓,演化为“习得性无助”,进而丧失自救的能力和勇气。

  对家暴零容忍,是必须建立的共识。不能以家务事为借口,让家暴处于司法保护的模糊地带,让性别刻板印象消解了治理家暴问题的重要性。

  任何求助者的声音都不该被静音。我们真正应该关注的是,如何确保人身安全保护令真正发挥作用,用法律之手为受害者提供“护身符”,让其免于二次侵害。

  根据媒体统计,在涉及身体暴力的家庭案件中,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个案较少。一份2018年研究中,400起个案中仅有9起案件当事人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占比仅为2.25%。必须承认,“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宣传、落实情况并不乐观,还有相当多的群体不了解“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

  还有一些家暴受害者,即使知晓“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存在,却囿于没有及时留存证据,无法取证举证,让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无法获得通过。家暴发生的场所相对隐蔽,如果没有影像资料和目击证人,当事人又没能及时留下照片、诊断病历、微信短信等记录,就无法证明主张,让外部力量及时干预,阻止家庭暴力的继续。

  “没有任何婚姻制度可以承诺给人幸福,但应该有制度可以使人避免极端的不幸。”关注男性人身安全保护令,也必须重回反家暴的起点,别让性别刻板印象带歪了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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