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南京市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通知》(宁医函〔2021〕13号),将南京市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南京宁惠保”纳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购买范围。明确凡参加南京市职工医保的参保人,个人账户余额超过3000元的,均可使用个人账户为自己购买“南京宁惠保”。
南京宁惠保
“南京宁惠保”是市医保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监督,市卫健委指导,由多家保险公司承保的普惠型商业健康医疗保险,面向全体南京基本医保参保人(处于在保状态),不设年龄、户籍、职业、健康状况、既往症和等待期等限制条件。每人保费99元或199元,在2021年1月7日-4月6日期间投保缴费,今年发生的保障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均可按条件获得赔付。“南京宁惠保”作为基本医保的有益补充,将进一步提高南京参保人应对重特大疾病的保障能力,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来源:《零距离》记者/何畔 编辑/汪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