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就网传女记者马金瑜《另一个“拉姆”》自述文章中反映其遭受丈夫家暴等的相关情况,青海省妇联高度关注,责成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德县妇联对相关事件进行调查。
《另一个“拉姆”》文章称:金瑜是一位曾在一线城市工作的媒体人,为了爱情,她远嫁到西部一个闭塞地区,生儿育女。养蜂养花,世外桃源般的生活,曾在媒体行业内传为美谈。现实是,她在这个过程中遭遇了长期的家暴凌虐。
马金瑜在自述文章称:2015年,一次酒醉之后,他(丈夫)半夜回来,开始找事,询问是不是和他的藏族朋友(男子)有事,暴打是突然开始的,我的眼睛登时模糊了,拳头不断砸在我的头上,头发被抓着,动不了,头被击打的瞬间,我的小便失禁了。一直打到早晨,我不知道衣服上哪里来的那么多血,手机还能看清,我没有报警(也许这是最糊涂的,一次也没有报警),孩子还睡着,我叫来女工周毛,只电话说,我快被打死了……她带上丈夫一起来劝孩子父亲,我带着浑身的伤,晕晕乎乎地到了西宁,青海人民医院,检查是眼球血肿,眉骨骨折。也就是这时候,我才发现自己有了老三。
马金瑜在文章中还记述:我们勉强熬着,我不知道前路在何方,每一次挨打受气,我出门后,女工都到黄河边去找我,这个县城离黄河很近,每年都有跳河寻短见的媳妇。一直到为了安排女工的工作,家里只有我和孩子父亲两个人的时候,他说的意见,我说不行,不知道哪里来的怒火,他突然把我掐住脖子摁在床上,只在那几秒,他的眼睛红红地狠狠地直视着我,他动了杀机。没有呼吸,我很快什么也看不见了,眼前是黑的,也许已经昏过去了。等我再次睁开眼的时候,他在床边坐着,我看不清表情,我闻到了臭味,我已经被掐得大小便失禁了。
马金瑜在自述文章中称,因为不堪家庭暴力,她决定带自己的三个孩子离开,文中称:我提前写了一封长信,写孩子父亲怎么打我,和保姆一起怎么对待孩子,写我为什么带孩子们离开,三个孩子的小腿,腰上,这时已经被醉酒的父亲用皮带和皮带扣抽烂了,紫色的淤青……在路上,我把长信发给县文联和宣传部的老师,委托他们交给县妇联和公安局。
就马金瑜自述文章中所反映的情况,据青海省妇联称,经贵德县妇联、公安多部门联合调查,初步核实:马金瑜曾为新京报、南方人物周刊、南方都市报等新闻媒体记者,2012年与青海省贵德县新街乡鱼山村民谢德成(即文中所提扎西,汉族)结婚,2015年开通微店“草原珍珠”做电商,2018年与谢德成闹矛盾后携子谢某辉、谢某华、谢某林离开贵德返回原籍新疆石河子市,至今未与谢德成办理离婚手续。
马金瑜文中所提“把长信发给县文联和宣传部的老师,委托她们交给县妇联和公安局”之语,经核实,上述单位均表示从未收到过马金瑜相关申诉信件。县妇联也从未接到马金瑜本人或信件来访。县公安局也未接到过马金瑜相关报警电话。
根据青海省妇联称:目前贵德县公安局正在给谢德成做笔录,但尚未联系到马金瑜本人,省、市、县妇联组织也正在进一步跟进事件进展。记者试图和马金瑜本人取得联系,但已知的电话显示为空号。
2月7日,青海省妇联权益部通过本报发声称:青海省妇联高度关注马金瑜被家暴事件,家庭暴力是我国法律明令禁止的违法犯罪行为,我们反对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反对任何针对妇女儿童权益的侵害行为,我们呼吁:全社会都要制止家庭暴力,妇女遭受家庭暴力时,不要害怕,要勇敢地拿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求助,不要隐忍,可以拨打“110”报警或“12338”妇女维权热线寻求帮助,也可以就近向所在区县、乡镇(街道)、社区(村)妇联组织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部门会认真回应群众诉求表达,有效处置家庭暴力,保护受害妇女的合法权益。
青海省妇联权益部负责人表示:我们同时将对马金瑜自述原文中提到的天天遭受家暴的女工,包括和因家暴去黄河自杀的女性逐一进行排查,让真相水落石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