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上午,镇江召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新闻发布会。今年市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禁放时间等禁放政策与去年一致,禁放区域内全年任何时间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今年是镇江全面禁放烟花爆竹的第三年,禁放政策保持不变。
禁放的具体区域为:市区主城区东从长江与京杭大运河交汇处起,沿京杭大运河、金润大道、沪宁高速镇江支线(S86)至恒顺大道,南从恒顺大道(南湖路)西延至茅以升路,西从茅以升路、金润大道、戴家门路至长江南岸线,北从润扬大桥南接线起,沿长江南岸线至长江与京杭大运河交汇处闭合区域。新区通港路以东,临江东路以南,烟墩山路以西,港南路以北闭合区域和大港新材料产业园。以上以道路为边界的,均外延500米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过去的一年里,市区烟花爆竹禁放取得了良好效果。违规燃放行为和事故发生率实现“双下降”,重点时段空气质量明显好转。市政府副秘书长夏卫军:“2020年全年,市区禁放区共接报违规燃放警情26起,同比下降59.4%;禁放区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和人身伤害实现了‘零发生’。以往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导致整个空气质量爆表,但去年除夕到正月十五的16天期间,市区有13天空气质量达优良以上,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32.9%。”
今年春节期间,镇江将结合疫情防控,全力维护社会面禁放秩序,确保不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等重特大事故,确保广大市民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确保2021年春节期间市区烟花爆竹禁放成功。
市禁放办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季成宾:“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监管,规范非禁放区,特别是城乡结合部烟花爆竹经营活动,严防烟花爆竹流入禁放区;加大对路面检查站、查报站、交通收费站查缉力度,严格堵控烟花爆竹非法流入禁放区。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以及多次违规燃放,不听劝阻,阻碍执法,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依法给予治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