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公安部门提醒:遵守本地法规安全燃放、文明燃放

2021年02月03日 10:45:33 | 来源: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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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节临近,烟花爆竹热销。近日,公安机关在查获的非法烟花爆竹中,发现一批危险性较大的“网红烟花”。针对不少人发燃放“网红烟花”视频炫耀现象,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不可盲目“网红”打卡,燃放烟花爆竹切记遵守本地法规安全燃放、文明燃放,不要触碰法律底线。

  全市今年已查处8起烟花爆竹案

  “网红烟花”好看但危险

  2月1日下午,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专项督导组在市区民主路检查时,在路边发现有人非法售卖烟花爆竹,在清点中,除了常规烟花爆竹,还有数个被称为“网红烟花”的“加特林烟花”“打铁花烟花”。目前,相关人员因无证销售烟花爆竹,已被移交海州公安分局浦东派出所调查处理,违规销售的烟花爆竹也被依法暂扣。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已联合查处涉烟花爆竹类案件8起,收缴非法烟花爆竹数百件。

  “此类‘网红烟花’极易引发火灾安全事故。”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民警告诉笔者,因不规范燃放此类烟花造成的火灾事故,全国各地已发生多起。不可盲目“网红”打卡,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据民警介绍,所谓“加特林烟花”,名字由加特林机枪而来,这种多管旋转机关枪射速快、火力猛。而“打铁花烟花”又被称为“钢丝棉烟花”“仙女手甩花”,它的材质是一种比较细的低碳钢,它的燃烧属于物理燃烧,由于燃点比较低,在遇到高温的情况下会形成液态,所以在使用的时候,很容易灼伤使用人的皮肤或者引燃周边的可燃物。尤其在现在干燥大风的天气下燃放,非常危险。

  未成年人不能单独燃放烟花爆竹

  “每年因为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火灾事故屡禁不止,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民警表示,公安机关提醒,要选择合法的销售网点购买烟花爆竹,购买时应选购外观整洁、无霉变、完整未变形的产品,产品标志应完整、清晰,有正规的厂名、厂址、中文说明等。在家中存放烟花爆竹,一定要远离火种,不要选择厨房、阳台等易引发火灾事故的地方。同时要把烟花爆竹放在儿童伸手不易拿到的地方,防止因玩耍或受到猛烈撞击而发生意外。

  “一定要注意文明燃放烟花爆竹。”民警表示,“不要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不要从建筑物内、屋顶、阳台向外抛掷烟花爆竹;燃放烟花爆竹的同时,切勿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市区部分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近期,笔者在市区各小区看到,楼道、电梯里都张贴了市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提醒市民,自去年起,市政府就发布了《关于市区部分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规定禁止燃放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重点区域和时段,并详细列出地点、区域范围,禁放时间为晚10时至次日早6时(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除外)。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防止环境污染,今年春节期间,全市公安机关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市政府有关规定,继续加大巡查力度,严查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对违法者将严格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希望广大市民发现上述违法行为及时举报。其中,对非法运输、储存、燃放行为举报电话为110,对非法生产、销售违法行为,举报电话为12350。(史卫平关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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