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四部政府规章进行解读 法治保障“一江清水向北送”

2021年01月29日 10:07:31 | 来源:扬州日报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昨天上午,扬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扬州市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扬州市南水北调水域船舶污染防治办法》《扬州市档案管理办法》《扬州市渔业资源保护管理办法》等四部政府规章进行解读。

  特点 因地制宜立法,回应社会关切

  制定政府规章是《立法法》赋予地方政府的重要职权,是地方政府履行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的重要途径,对于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具有重要意义。“对我市而言,制定政府规章将对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和‘强富美高’新扬州建设起到保障和促进作用。”市政府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佘俊臣说。

  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苏满满介绍,这四部规章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内容,紧扣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地方立法工作实际。他举例说,将于2月1日施行的《扬州市档案管理办法》,制定前曾数次邀请市民代表征求意见,《办法》的实施将增强全社会档案意识。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我市相关部门将扎实推进政府规章的落地生根。“希望市民群众广泛参与并关注政府规章的施行,积极向有关部门反馈意见。”佘俊臣说。

  解读 聚焦污染防治,建立长效机制

  在四部规章中,《扬州市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已于去年7月21日施行,《扬州市南水北调水域船舶污染防治办法》《扬州市档案管理办法》将于今年2月1日施行,《扬州市渔业资源保护管理办法》将于今年3月1日施行。

  扬州是中国古运河原点城市,也是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取水源头城市,为确保“一江清水向北送”,《扬州市南水北调水域船舶污染防治办法》应运而生。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杨步云告诉记者,《办法》共27条,主要包括明确政府、部门和企业职责,规范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运行,严格控制南水北调水域船舶排放,健全船舶污染应急处置机制和构建船舶污染防治长效监管机制等内容。

  记者发现,《办法》具有较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一直以来,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难等现实问题,困扰着相关从业人员和企业。《办法》明确规范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运行,从岸、船、流动接收三个方面推动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提升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和含油污水“应收尽收”的能力。《办法》实施后,将为保护生态环境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扬州市档案管理办法》对非遗档案管理提出具体规定,明确了文化主管部门、新闻出版单位等部门的管理职责,旨在构建城市记忆,有利于厚积历史文化名城底蕴。“《办法》还规定要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推动建立档案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平台,未来市民查档利用将更加方便快捷,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市档案局副局长薛晓军介绍说。

下载荔枝新闻APP客户端,随时随地看新闻!

layer
快乐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