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群租房”,有“样本”也讲“法”

2021年01月29日 09:12:52 |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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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装修简约、设施很全,几乎可以和中档次的民宿、酒店媲美,关键价格也很合适。”这是上海市民吴逸仙对自己在武进租下的“客房”的“中肯评价”。吴逸仙所租的并不是民宿或者旅店,而是一排“群租房”,而在2020年整治之前,这里还是一片存在诸多隐患的老旧房屋。

  整治之前,明晰房东责权

  2020年开始至今的一年多里,常州市全面推进群租房整治,各地推出了一个个全新的样本。而笔者注意到,在常州多地打造“群租房”样本的背后,更是体现出了一种法治的精神,体现出了“讲法”的基层执政理念。

  武进区雪堰镇的整治开始于2019年12月,社区民警和社区网格员、志愿者一起,用了一个月左右时间,对现有群租房的安全问题进行了全方位的排查。排查之后,就是逐户上门讲法律讲依据。因为在整治以前,必须做通房东们的工作,想要做通他们的工作,必须跟他们说法、摆事实。

  上门时,民警、社工、网格工作人员将省市关于群租房整治的通知、通告、法条,逐一展示给房东。同时,还明确表示了群租房的各种隐患,可能造成的各种严重后果,如果造成严重后果,作为房东肯定不能逃脱责任。这个就是从法律层面,向房东表明整治的目的:排除各种隐患!明确责任的同时,这也是在保障房东的权益。另外,民警还展示了很多案例,进一家加深房东“必须整改”的想法。

  讲清了法律,事情就成功了一半,民警趁热打铁,又给居民们算了一笔账:如果整改到位,按照新房进行出租,房东的经济效益也是以前的数倍。不管从法律,还是从经济效益看,这个群租房的整改对房东和租客来说,都是好事都是必须的。

  多部门联合共治

  去年3月,常州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会同市住建局来到三井派出所辖区,实地查看存在隐患的府西花园群租房,住建部门针对房屋违法分隔、人均建筑面积低于最低标准等隐患责令限期整改;公安机关针对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的治安隐患进行处罚。

  去年以来,常州市公安局制定出台《出租房(群租房)安全隐患整治标准》,联合消防开展《对群租房拒不改正消防安全事故风险实施公安行政处罚的执法提示》。

  在执法过程中,也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每一次的执法,都不能有瑕疵。针对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拆改承重结构、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以及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标准等突出情形,常州市公安局会同城管、住建、消防等单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以来,全市共查处案件1317起,其中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人居住4起、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1287起、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屋犯罪不报告8起、未经公安机关许可经营旅馆业18起。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每一次的整治并不是结束,常州各级公安机关和各级政府,还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把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融入创新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把传统方法与现代手段有机结合,实行边整治、边总结、边建设,逐步建立群租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这个长效机制,也是体现出法治的思维在里面,因为群租房不能一边整治,一边又出现其他问题,这样的整治效率很低,所以必须有一个长效的管理机制,虽然不一定能马上建立规章或者立法。

  各级公安机关充分发挥“警格+网格”优势,借助“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经验做法,采取入户走访、数据分析、发动群众等办法,常态化开展群租房排查梳理和信息采集工作,对排查梳理出的各种安全隐患,及时抄告流转乡镇街道、主管部门单位和社区(村)组织,做到房屋底数清、结构清、居住人员清、安全隐患清、违法租赁情况清。

  在群租房安全隐患整治中,公安部门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按照零遗漏、零容忍和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的要求,及时发现、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逐一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对重大安全隐患紧盯不放、一抓到底。

  同时,公安部门打通“网格化综合治理平台”与“流动人口管理系统”,实现数据双向移交,安全隐患实时推送至乡镇街道、整改结果实时推送至属地派出所;在社区警务移动平板电脑上开发“群租房安全隐患照片采集”功能,提升社区民警采集、录入隐患的便捷性,实现“即采即录”;利用“智慧安防小区管控系统”,通过人脸识别技术,持续稳定获取流动人口信息,积累人员轨迹数据,分析研判群租行为,构建“智能采集、主动推送、即时核查、动态预警”的社区警务新模式。 新技术和长效机制相结合,全面攻陷群租房整治的难题。

  江苏常一律师事务所 李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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