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为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按照黑龙江省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伊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现就疫情期间文明祭祀、丧事简办、移风易俗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全市范围内禁止一切集中祭扫、周年祭祀、春节、元宵节祭祀等活动,严禁在城市街道、广场、居民小区、林地、墓地等区域和前往殡仪馆、骨灰堂、公墓等场所进行送灯祭祀、烧纸焚香、抛散冥纸冥币、燃放烟花爆竹等祭祀行为,严禁宗族性聚集祭祀。
二、严格遵守丧葬事宜节俭办理规定,严禁进入殡仪服务场馆内守灵,严禁在殡仪服务场馆内举行告别仪式,严控出殡车辆和人员,每户办理丧事活动不超过4台小型汽车、严格控制送行人员且仅限于亲人和家属。不搞封建迷信祭祀、不违规土葬。骨灰寄存采取预约并严格限制人数。
三、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为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提供运输车辆和销售场所。
四、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带头推行移风易俗新风尚,以身作则,主动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告知亲人,采取家庭追思会、线上祭祀等文明祭祀方式悼念缅怀逝者。教育引导群众支持殡葬改革,自觉文明节俭治丧、绿色环保祭祀,以文明的好行为筑起我市疫情防控的安全线。
五、严格落实丧事简办、文明祭祀监管的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四方”责任。属地公安、城管、市场监管、林草、民政等部门要协调配合、通力合作,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对违反本通告、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