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苏网讯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从2021年1月1日施行,《条例》提高了对化妆品经营企业的要求和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幅度,没有中文标签将被重罚,最近南京市场监管部门就开出了首张罚单。南京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消费者投诉,称雨花吾悦广场内的一家化妆品店销售的一款隔离霜无中文标签。
执法人员立即上门进行检查,现场有20件化妆品,都没有中文标签。化妆品货值金额合计9090元。经营者坦言,此前也因为化妆品没有中文标签的事,被消费者投诉过,但当时新《条例》还没有施行,对他们经营单位的处理没什么力度,没有引起足够重视。
1月21日,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了价值9000余元的化妆品,并对该经营企业处罚没款1.5万余元。“店长说很多是从免税店购买的化妆品,单品上面没有张贴中文标识。对张贴中文标识要严格规定,处罚是一万元起步,由于这个法律30年来首次更新,之前处罚不严重,很多经营者不重视。”南京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板桥新城分局副分局长黄长青说。
记者注意到,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化妆品、牙膏、染发等都纳入了条例监管范围。此外,《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明确化妆品标签禁止标注下列内容: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内容;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容;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标注的其他内容。“购买进口化妆品无论线上线下,一定要查看是否有中文标识,如果没有要咨询是否是正品,消费者可以通过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黄长青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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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零距离》记者/何畔 编辑/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