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绿地变“私家庭院” 上百户业主“被授权”拒绝收房

2021年01月12日 09:35:28 | 来源: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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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浦口区西华龙越小区有业主反映,2020年12月底是小区交房的时间,但不少业主到现场后发现,原先说好的小区公共绿地被开发商用绿篱围了起来,成了一楼住户的私家庭院,另外,原先购房合同上约定的每平方一块五的物业费,现在突然又多出了每平方一块两毛八的增值服务费,而且不交这笔物业增值服务费就拿不到房子。

  【公共绿地变成“私家庭院” 小区业主“被授权”?】

  陈女士告诉记者,2020年3月底,她购买了北京城建西华龙越小区的一套房子,单价每平方32000多元。2020年12月30号,陈女士按约定到小区收房时发现,当初开发商承诺的几处小区景观没有了,而且一楼的公共绿地也被绿篱围了起来:“就是一楼的门,应该是客厅前面的那一块空地,大概六七个平方,小的有六七个平方,大的不止。”

  陈女士说,当初买房时,购房合同上写得很清楚,小区的绿地都属于公共绿地,业主无权单独占有和使用,而且售楼处公示的一份文件也显示,小区内的绿地属于公共绿地,任何业主无权私自占用。和陈女士同一时间买房的张女士也说,当时购房合同约定的小区绿地是公共绿地。可是,她们发现,2020年8月份购房的业主签订的合同和他们不一样,其中增加了一条购买二层以上住宅的业主,同意开发商将绿地附赠给一楼业主使用。

  陈女士表示,这不是有没有同意的问题,是压根不知情,没有人来通知同意或者不同意。2020年8月的合同上就显示已经同意了,而2020年3月底签的合同上没有这些。

  张女士告诉记者:“在8月份购房的业主合同里头加了北京城建,根据法律规范,授权给了住宅相邻的业主使用,就是相当于把这块地给一楼的业主用了。我们二楼以上的业主同意北京城建行使这个权利,我们都不知情,我们怎么可能同意?就算我知情,我也不可能同意。”

  同一批收房的业主,为何签了两份内容不同的购房合同?记者来到西华龙越小区售楼处,找到了小区开发商北京城建,对方并未对此进行解释,称领导都出去开会了。

  除了小区的公共绿地,购房合同上约定好的每平方一块五的物业费,收房时也变成了两块七毛八,多出了一块两毛八的物业增值服务费:“增值服务费当时物业承诺说,我提供给你酒店式的大堂服务,给你接小孩,给你送快递到家门口。”

  陈女士说:“我们应该在签合同之前先知情,但是我们并不知情。我必须签字并且要交满两块七毛八每平方米,他才给我提供物业服务。”

  不仅如此,如果不交这笔物业增值服务费,连入户的钥匙都拿不到。“房产证是我的,钥匙是我的,应该是开发商把钥匙给我,而不是物业把钥匙给我。更何况物业还设置了不交物业费,不交增值服务费不给钥匙这样一个门槛,那我自然是不能收房的。”陈女士说。

  记者了解到,因为公共绿地被授权给一楼业主使用和物业增值服务费的问题,西华龙越小区有100多户业主拒绝收房,而这部分业主连小区的门都进不去。

  在民警的协调下,小区物业才同意张女士进入小区。而强行收取每平方米一块两毛八的增值服务费,小区物业绿城物业有相关的收费依据吗?

  【房产主管部门:物业增值服务费不能强行收取 将协调解决】

  那么,西华龙越小区开发商和物业的行为,是否涉嫌违规,房产主管部门对此又会作何处理呢?

  对此,南京市浦口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市场科工作人员表示:“针对合同中业主可能有疑问不一致的地方,一个要相关部门去认定 这个公共绿地到底是什么一个认定,第二个就是协调开发企业去协商解决。”

  南京浦口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工作人员说,物业增值服务费属于其他物业收费,应当本着自愿的原则,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不能强行收取。

  目前,南京浦口区房产主管部门已经介入调查。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关玮玮、张健报道)

  (本条新闻版权归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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