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1月6日,记者从宿迁市交警部门获悉,宿迁市区“货车临时通行证”可以微信办理了!
据悉,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方便企业和群众办理宿迁市区货车限行区域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经过前期开发测试,“宿迁市货车通行证办理”小程序已上线运行啦!群众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客户端,搜索“宿迁公安一体化”进入相关流程,全天候申请办理临时通行证,办理更高效便捷。
在微信搜索“宿迁公安一体化”小程序进入相关办理流程

点击“电子通行证”进入下一环节

选择普通货车临时通行证

根据自己的通行线路和时间进行选择

个性化选择申请

在线办理时,大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高峰时段禁行:分别为上午7:00—9:00,中午12:00—13:00,晚上17:00—19:00,其中宿豫区长江路、宿豫区黄埔江路、宿豫区黄山路晚高峰时段为16:00—19:00,凡违反高峰期禁行的,一律予以罚款100元并记3分处理。
重点通行路段:市政府周边道路全天候禁止驶入,总质量超过40吨的大型货车禁止途经幸福路与西湖路交叉口、发展大道与西湖路交叉口,中、重型挂车通行时间限当日22时至次日6时。
通行基本要求:文明驾驶,服从管理,主动避让行人及非机动车,保证号牌及放大字号清晰、规范,城区限速40km/h、其他道路限速50km/h(道路实际限速低于规定的,按照实际限速行驶),凡交通违法电子记录10条(含)以上未处理的车辆,不得申请通行证。拖拉机、农用运输车辆不得办理通行证。
重点车辆特殊规定:运送热水车、砂石车、渣土车、商砼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请到宿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治安卡口人工办理窗口申请办理。其中,纳入统一管理范围的渣土车、商砼车到宿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大队窗口办理(平安大道与深圳路交叉口北侧);危化品运输车辆到宿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黑海路10号,咨询电话:0527—84352587)办理。
需要强调的是,临时通行证应由驾驶人或随车人员申领,系统申请记录与纸质通行证具有同等效力,交警检查时应及时出示。该系统还实行“诚信管理”,网上申报资料应真实有效,伪造、变更、挪用相关材料须承担法律责任,该车辆将列入“黑名单”,不得再进行网上申报。此外,对确需进入全天候禁行路段的车辆,请携带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到宿迁市市区便民方舟、宿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人工办理窗口申请办理。
在此,宿迁交警部门提醒,该通行证系统申领业务仅限宿迁市区(含市洋河新区)范围,通行有效期10天,暂不受理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通行证业务申领,有需要的请到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人工办理窗口办理。






公安备案号:32010202010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