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2月29日),文化和旅游部召开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座谈电视电话会,会上宣读了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试点城市名单,苏州市成功入选首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


自2017年2月成为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以来,苏州从供需两端发力,建立了一整套激发文旅消费的政策体系、工作机制和具体举措,构建了精准补贴的文旅消费大数据平台,树立了苏州文旅消费月活动品牌,形成了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文旅消费“苏州模式”,获得广泛认可。


尤其是今年以来,苏州努力克服疫情影响,以繁荣发展夜间经济来丰富文旅消费内涵,促进消费回补。前三季度,苏州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496.7亿元,从全国第10位上升到第7位,超过了杭州、南京。


下一步,苏州将围绕国家、省、市关于激发文旅消费潜力的文件精神,进一步丰富消费产品和服务、优化消费环境和结构、完善消费设施和布局,全面提升文旅消费水平,打造文旅消费新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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