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8年持续奋斗,我们如期完成了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我们将消除绝对贫困,但相对贫困仍将长期存在。到那时,现在针对绝对贫困的脱贫攻坚举措要逐步调整为针对相对贫困的日常性帮扶措施,并纳入乡村振兴战略架构下统筹安排。”这对理论界提出了新的研究任务。
不同国家的相对贫困标准并不相同,其划定依据往往与生产力发展水平、本国贫困人口状况和社会发展目标相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我国相对贫困标准的划定和相对贫困问题的解决,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既不超越发展阶段提出不切实际的目标,又尽最大努力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是多方面的,相对贫困标准也应是多维的,仅用收入单一指标不足以精准识别出相对贫困状态,也不足以缓解乃至消除相对贫困。根据现有文献对多维贫困指标的概括,结合国际标准和各国实践经验,我国对相对贫困的多维测度应该包括收入、生活状况、就业、教育、健康、社会保障和社会融入等方面。维度和权重可以按照城乡、区域、人口特征等进一步细化,以采取更具针对性的减贫政策。同时,加强顶层设计,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的长效机制,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把脱贫攻坚摆到治国理政突出位置,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作出一系列新决策新部署,推动我国减贫事业取得巨大成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解决相对贫困问题提供了行动指南。
形成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的社会合力。相对贫困是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长期存在的社会问题,相对贫困治理是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各领域的系统工程。要加强党对贫困治理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总结我国消除绝对贫困的成功经验,充分发挥坚持全国一盘棋、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集中力量办大事等制度优势,最大程度形成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的社会合力。
处理好工农、城乡关系。城乡发展不平衡是我国相对贫困人口主要分布在农村地区的主要原因。要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创城乡融合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新局面,不断缩小城乡差距,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体面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为此,需要把针对绝对贫困的脱贫攻坚举措逐步调整为针对相对贫困的日常性帮扶措施,并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安排。
完善政策体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从实际出发,集中力量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就相对贫困治理而言,做好普惠性工作,需要补齐欠发达地区基本公共服务短板,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做好基础性工作,需要在低收入家庭生活负担减轻、低收入家庭生产帮扶和就业帮扶、按需救助低收入家庭等方面,完善相对贫困家庭的纾困措施。做好兜底性工作,需要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完善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机制。只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我国贫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们就会为人类减贫事业作出新贡献。
(作者为南京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