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发布会获悉,我省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通过30条措施构建综合救助的大格局。

据了解,近年来我省社会救助措施密集出台,救助水平稳步提升:目前,江苏全省共保障低保对象45.2万户78.5万人,特困人员21.2万人,低保平均标准达到每人每月771元。为进一步编密织牢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安全网,《实施意见》结合江苏实际,在完善救助制度体系、夯实基本生活救助、健全专项社会救助等八个方面进行细化和拓展。

《实施意见》围绕增强兜底功能,明确将特困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完善临时救助制度,逐步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探索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力争到2021年,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救助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完善。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王敏 康健 编辑/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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