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送气工“黑名单” 推广统一标识的电动配送车……江苏燃气新规明年2月起执行

2020年12月18日 18:23:43 | 来源:荔枝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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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送气人员私设瓶库、运送钢瓶的车辆密闭不透风……这些违规操作严重影响到用气安全甚至是公共安全。为规范管理、保障安全,省住建厅联合多部门联合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将从明年2月开始执行。其中对液化气石油气配送车辆、送气工等进行了更详细的规范和要求。比如建立送气工黑名单制度,推广统一标识的电动车作为配送车辆等。

  送气工严重违规将进黑名单 全省企业5年内不得聘用 

  今年11月,南京燃气发展服务中心、交通部门的检查人员接到举报,说在建邺区楠溪江东街附近停着一辆废旧的面包车,里面塞满了钢瓶。检查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在面包车内发现了十多个灌满气的液化石油气钢瓶。

  面对检查,车主表示,她是南京一家液化石油气企业的送气人员,钢瓶只是暂时存放在车上,很快就会送出去。而执法人员表示,女子的行为已涉嫌违规。

  南京市燃气服务中心稽查科叶银根表示:“密闭车体里面违规存储运输液化气钢瓶,我们先将钢瓶暂扣。”

  类似的情况,南京相关部门查处过不少。根据《江苏省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管理办法(试行)》中的相关规定,送气工私自在家中、车库、租用房屋等违规场地存放气瓶的,以及相互倒灌、 随意倾倒瓶装液化石油气等违规行为,将被责令整改,严重者可解除劳动合同。

  同时,燃气主管部门应当建立送气工黑名单制度并向社会公开,对列入黑名单的送气工,全省行政区域内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5年内不得聘用。

  积极推广统一标识的电动车配送钢瓶 多地已开始试点

  除了加强对送气人员的管理,《办法》还鼓励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提供钢瓶的统一配送服务。要求不得使用厢体封闭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运输,积极推广使用电动车。配送车辆车身须采用黄色,车身有统一的标识、电话、核载量等信息,同时配备干粉灭火器。

  据了解,目前我省徐州、淮安等地已有企业在试用电动车作为钢瓶配送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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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田甜 编辑/梁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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