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杨三喜
(作者杨三喜,荔枝新闻特约评论员,青年时事评论员;本文系荔枝新闻客户端、荔枝网独家约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棍子打在我妹妹身上只能造成皮肉伤,而逼迫她写下承认与男生发生过性行为的‘检讨’则是留给她最大的痛。”近日,在山西吕梁临县发生了一起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初三女生小娟(化名)被学校校长殴打,被迫写下承认与男生在宿舍多次发生性行为的检讨书。
半夜11点将学生喊到办公室,殴打学生强迫其承认与男生发生性关系,内容不堪入目……这名校长的一系列行为都令人难以理解,对一个未成年女孩造成的身心伤害可想而知。身体上,诊断报告显示,体罚导致小娟头部外伤,外伤性耳鸣,全身多处挫伤;心理上,小娟目前已经没法正常上学,家长想对她进行疏导治疗,但是小娟拒绝和陌生人说话,看到外人就会用被子把头蒙住不说话。
这一切只是因为班主任怀疑其早恋。然而,相关的男同学表示,只是有男孩子晚上跑到女生宿舍聊天、玩游戏。而且事实也证明,所谓的与男生在宿舍多次发生性行为的事实完全子虚乌有,小娟的家人两次带其去两家不同的医院检查,检查结果都显示“处女膜像完整”。
事后的录音显示,校长承认要求女生写检查,“我让她转天在全校做检查,开除。那个男生也要开除。” 校长为什么要强迫小娟承认并不曾发生的事情,始终令人费解。而以发生性关系为由开除学生的做法更有悖于最基本的教育理念和人文关怀。一个13岁的女生,如果真跟男同学发生了性关系,那么无论从什么角度来讲,她都是最大的受害者,男生更涉嫌强奸罪,因为法律规定与14岁以下的少女发生性关系,无论是否自愿都属于犯罪。不仅男生要接受法律制裁,学校也负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
如果真有此事,不是第一时间报警,追究涉事者的法律责任,不反思自身的管理问题,却把矛头指向那个受伤害最深的小姑娘,用写检讨的方式继续羞辱一个懵懂的女孩,这不是法盲是什么?这又哪是教师能做出来的事情?没有发生这些事情,却用殴打的方式强迫其承认,又究竟是出于一种怎样的猥琐龌龊的变态心理?事实上,这种严重损害未成年人权益的做法同样涉嫌违法。
这名校长种种不可思议的行为,让人不得不追问,都2020年了,一些教育管理者处理学生的早恋等问题的方式方法为何仍然如此粗暴甚至粗野,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基本的爱心,完全看不到教育者应有的基本素养。这样的教师又是怎么站到校长的位置上去的?
目前,当地已经成立了联合调查组,涉事校长已经被停职检查。同时,对该学校管理进行全面整顿,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坚决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然而,当地发布的《关于媒体报道山西临县安业九年制学校校长殴打学生事件情况说明》,却明显避重就轻,很多关键事实仍不清晰。比如,说明称“当晚23时许,校长任某飞让生活老师把小娟带到校长办公室,核对情况,开始小娟不说实话。情急之下,任某飞用地书笔笔杆打了该女生臀部,让其写了事情发生的书面具体过程。”深夜23时把学生叫到办公室核对情况是否合理?医院的诊断证明已然显示“处女膜完整”,有没有发生性关系一清二楚,校长为何要殴打逼迫学生?这些关键疑问都没有解答。仅仅轻描淡写地说“打了该女生臀部”,“让其写了事情发生的书面具体过程”,是否有所偏袒?
当地表示将在全县中小学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活动,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加大对违反师德行为的查处力度,规范教职员工从教行为。但是,首先希望当地能够给出一个令人信服的调查结果,真正严惩师德失范者,追究其法律责任,而不是止于停职,否则也就谈不上举一反三、吸取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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