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记者从连云港市海州区法院获悉,2018年以来,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审理生效的网络犯罪案件20件,涉案被告人88人。在已经生效的判决中,88人被判处罚金2565.2万元。

在其中一起跨国电信诈骗案中,一位房地产开发商被骗1500万元,被告人为骗取这名开发商的信任,将其拉到一个35人的微信群中,除了被骗的开发商之外,其他34名群成员均是被告人找来的托。2018年9月,被告人周某、梅某、黄某预谋通过虚假的炒指数平台,组织诈骗集团赴缅甸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由被告人程某等人搭建国际平台,购买股民电话号码、微信等资源提供给诈骗集团使用。被告人梅某等为实施诈骗犯罪分别组建各自团队,招募业务员,由业务员通过拨打电话或者直接加微信等方式引诱被害人在金汇国际平台投资“炒指数”,在被害人“炒指数”过程中,讲师、业务员相互配合诱导被害人反向购买、逆势加仓。专人负责以修改平台K线走势的方式造成被害人亏损的假象从而达到诈骗目的。2018年10月至2019年1月期间,以被告人周某、梅某、黄某为首要分子的诈骗集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金汇国际平台实施电信网络诈骗,骗取53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2000余万元,U盘、主机硬盘里存储各类公民个人信息约5亿条。2019年12月31日,被告人周某、梅某、黄某等50人以犯诈骗罪、侵犯公民信息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等罪分别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十七年六个月、十七年以及拘役六个月等刑罚,共计判处罚金2335万元。

据介绍,2018年以来,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审理生效的网络犯罪案件20件,涉案被告人88人。在判决已经生效的网络犯罪案件中,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2件11人,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1件1人,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1件1人,诈骗罪6件60人,开设赌场罪5件8人,赌博罪1件3人,盗窃罪4件4人。在已经生效的判决中,判处拘役3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56人;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18人,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11人。共计88人被判处罚金2565.2万元。

在上述网络犯罪案件中,网络犯罪形式多样化,网络犯罪行为明显化,犯罪主体呈低龄化趋势,不同年龄段的人均可能成为网络犯罪的被害人。下一步,连云港市海州区法院将继续狠抓队伍管理,健全业务学习、培训机制,加强网络犯罪审判队伍专业化建设,形成严厉打击网络犯罪的合力,推动打击网络犯罪工作的开展。
(来源:江苏广电连云港中心站/吴斌 仲启飞 编辑/赵恩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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