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守一
(作者守一,荔枝新闻特约评论员,资深评论员;本文系荔枝新闻客户端、荔枝网独家约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据媒体报道,四川绵阳小伙邓俊喜得贵子后准备给孩子上户口,却被要求缴纳1万元公益金。据说这是该社区的村规民约,再婚人员生子需要缴纳公益金,否则村组不会在《上户审批表》上签字。因为不愿多交钱,邓俊4个多月都没能为孩子成功上户。邓俊无奈之下寻求媒体帮助,随后,在未获取村组同意意见的情况下,派出所为其孩子办理了户口。
邓俊孩子上户的问题是解决了,但这个所谓的村规民约,依然没有被彻底取缔,因此他担心,接下来如果要参与分房、申请社保等村福利政策,还是需要缴纳公益金。
明明是依法生的孩子,明明应该无门槛上户口,可是村规民约竟然成了“拦路虎”,之前多个村民都无奈交了这个费用。村规民约,为什么有这等超越法律的“魔力”?
原南塔社区五组收取村民上户口公益金的收据
从媒体的调查来看,当地这个村规民约的产生,有历史原因。邓俊所在的社区,其实还是个村庄,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拆迁,但还没有实现统征统转,也就是说,村民还没有变成居民。这其中就产生了“商机”,一些村民频繁地结婚、离婚,帮助外人落户。而外来人员入户增多的结果,显然会摊薄“本地人”今后的土地补偿收益。因此居民就集体制定了这个村规民约:对空挂户、再婚迁户、再婚生育子女等,其上户都需缴纳一到五万元的费用,缴纳的费用入集体资产。
这个村规民约的初衷,是为了防范挂空户或者假结婚等落户,可是,实行多年之后,其效果完全可以用适得其反来形容。当前邓俊所在的村组人口从制定规定时的500多人,增加到现在的1000多人,几乎翻番。村规民约没有挡住那些本不该落户的人,原因很简单:缴纳几万元公益金,换取未来的市民户口以及可能的回迁房收益,怎么都是合算的。于是,缴纳公益金就变成了“公开交易”,变成了以村组的名义“卖户口”。
村规民约非但没有消除灰色入户乱象,还给村民正当的上户需求制造了障碍,不得不说,这很荒诞。村组的管理应该是基层自治,应该尊重村民权益,怎么就异化成一个“权力机构”,越过法律边界去伤害村民了?在媒体曝光之后,派出所直接给孩子上了户口,可是之前为什么非要等村组签字,这不是默认村组具备了法外权力吗?
村规民约或者村民自治,是为了适应农村现实而推出的管理方式,可以根据乡土社会的情况而探索多元的治理方式,可这一切的前提,是不能突破法律底线。近几年,常有类似奇葩的村规民约新闻,比如,最近广东江门一出租屋出现卖淫行为,村委会竟然按村规民约给一栋楼都停了水。如此种种,都属于村规民约的异化,是对现代社会法治的扭曲,绝不该纵容。披着村规民约外衣,实则任性违法的土政策,该取缔就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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