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儿家属拒为司机作证”?有一种乌龙令人安心|荔枝时评

2020年12月16日 14:12:18 | 来源:荔枝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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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舒圣祥

  (作者舒圣祥,荔枝新闻特约评论员,资深评论人;本文系荔枝新闻客户端、荔枝网独家约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128日,广东东莞网约车司机艾先生车上的一名婴儿突发疾病,艾先生连闯三个红灯紧急救人,事后联系乘客望作证以撤销罚单时,乘客却称跟我没关系。舆论被引爆,乘客被指冷血”,很多网友感到愤怒。近日,此事迎来反转:原来是司机向医院护士索要乘客电话,护士给错电话,导致司机联系了与本次事件无关的其他患者家属。

  好人不用寒心,原来只是个乌龙。反转的新闻见过很多,这次的反转确乎有些预料之外,却又让人感觉温暖。平心而论,如果你是那个被错误联系的患者家属,突然遇到陌生的网约车司机,让你给他闯红灯作证,你也一定会说“跟我没关系”。那位被舆论指责“冷血”的患儿家属更冤,明明什么都没做,突然就被“千夫所指”。

  回头梳理整个事件,除了这个乌龙颇为尴尬外,从网约车司机为送患儿闯红灯,到交警部门在调查后决定免于处罚,其实都是满满的善意表达。这并不容易,在此前的类似案例中,有家属和医院都愿意作证,但交警仍要处罚的情况。反观这起事件,在真正的家属尚未找到之前,当地交警部门已经决定免于处罚了。可能有舆论影响的因素,但更希望这是本来就有的常态。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明确指出,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或者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的违法行为信息,“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应当予以消除。紧急情况下闯红灯能不能免于处罚,并不取决于乘客是否愿意作证,而是取决于交警部门能不能人性化执法。事实上,在什么样的情况下,证明到什么样的程度,可以免于处罚,应该有明确规定,家属出不出来作证,本身没那么重要。家属的证词,在法律上属于言辞证据,而车内的监控视频等,属于电子数据,证明力其实更强。

  我们要做到让好心人不寒心,不能全部维系于某个第三人的选择,而应基于制度的安排。唯有基于制度安排的确定性,以后真遇到乘客拒绝作证时,司机才不会感觉求助无门,舆论也才不会总是那么激动。因为,只要问题最终能够得到解决,哪怕真遇到奇葩乘客拒绝作证,也不过是暴露了他自己的狭隘而已。更何况,事实一再证明,这种奇葩之人在人群正态分布的边缘,已经越来越少。

  此次乌龙事件,让我们看到人心依旧温暖,更多人都是懂得知恩图报的,并不如我们之前想象的那般“冷血”;与此同时,我们还看到了制度的温情,好人做好事不用担心挨罚,人性化的管理制度,让好心人无需顾虑。而我们吃瓜群众,吃瓜时也要更为冷静,有些愤怒不仅毫无必要,更会在事后显得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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