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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枝新闻讯 据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微信公众号“东航四川营销微平台”10日消息,东方航空公司四川分公司公布了成都相关航线客票非自愿退改签细则。
为配合成都疫情防控工作,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协助涉及成都航线的旅客更好地安排出行计划,现发布针对12月7日开始疫情期间相关航线客票非自愿退改规定,具体如下:
东航票本填开的国内航班,包括国际客票中的国内段。客票中至少含有一段未使用的涉及成都进港、 出港、经停国内航段,且该段航班日期在2020年12月7 日(含)一2020年12月21日(含)之间。出票日期或换开日期:在2020年12月7日(含)之前。

根据细则,已购的客票,需要按照要求在航班起飞前取消座位才能办理退票。其中,12月7日-12月8日的航班,各市内售票处须在12月7曰零时至航班计划起飞时刻之间取消座位。12月9日起的航班,须在12月7日零时至航班计划起飞时刻前4小时之间取消座位。







公安备案号:32010202010067